2015年云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1]
云南省统计局
2016年6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省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2]
。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州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全省样本量为57.1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
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在
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分州市人口
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4736.8万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4596.6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140.2万人,增长3.05%,年平均增长率为0.60%。
地区
|
总人口(万人)
|
云南省
|
4736.8
|
昆明市
|
667.0
|
曲靖市
|
604.2
|
玉溪市
|
236.0
|
保山市
|
257.8
|
昭通市
|
542.4
|
丽江市
|
127.9
|
普洱市
|
260.2
|
临沧市
|
250.7
|
楚雄州
|
273.0
|
红河州
|
464.5
|
文山州
|
360.3
|
西双版纳州
|
116.3
|
大理州
|
354.0
|
德宏州
|
127.7
|
怒江州
|
54.1
|
迪庆州
|
40.7
|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
[3]
1378.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619.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
35人。同
20
1
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
0.1
8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38.5万人,占
51.
48
%
;女性人口为2298.3万人,占
4
8.52
%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
,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9下降为
10
6.1。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
0-14
岁的人口为842.7万人,占17.79
%
;
15-64
岁人口为3479.2万人,占73.45
%
;
65
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14.9万人,占8.76
%
。同
20
1
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0-14
岁人口比重下降了2.94个百分点,
15-64
岁人口比重上升了1.81个百分点,
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146.7万人,占66.4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90.1万人,占33.5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83.8万人,增长2.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56.4万人,增长3.6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342.0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456.5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1387.2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2006.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由5778人上升为7221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8376人上升为9637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27480人上升为29286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43388人下降为42355人。
七、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
[4]
为2039.7万人,占总人口的43.06
%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97.1万人,占总人口的56.94
%
。同
20
1
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21.7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81.5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8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推算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云南省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云南省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文档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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