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云南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促进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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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8 0:00:00

就业是民生之本。 2007 年云南总人口达 4514 万人,劳动力资源丰富,努力扩大就业,满足劳动者就业需求是全省在较长时期内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将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使全省就业总量保持了持续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失业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一、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一)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加

经济增长是推动就业增长的原动力。几年来,全省始终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千方百计加快发展这个最大的政治任务上来,成功地迈出了经济增幅止跌、回升、加快发展三大步,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的良好势头,为促进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带动了就业总量显著增长。截止 2007 年末,全省社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 2540 万人,比 2001 年末增加 217.5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36.25 万人就业;全省城镇社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 430.5 万人,比 2001 年末增加 79.4 万人,平均每年增加 13.23 万人就业。

(二)就业结构显著改善

多年来,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带动就业结构得到显著改善,呈现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产业平稳增长,第三产业就业规模逐年扩大、比重提高的良好态势。 2006 年末,全省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 68.5 10.4 21.1 ,与 2001 年末的 73.6 9.0 17.4 相比,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下降 5.1 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上升 1.4 3.7 个百分点。这表明,劳动力不再以传统的先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产业,然后再从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而是同时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并以第三产业为主,就业人口在产业间的分布呈现出劳动力由第一产业绝对流出,第二产业发生调整和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基本特点。

(三)非公经济就业成为重要的增长点

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经济就业人员显著增加,成为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其中,私营个体经济依靠灵活性优势迅速发展壮大。 2006 年末,全省城镇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达到 159.3 万人,比 2001 年末增加了 77.5 万人,占城镇全部从业人员比重达到 30.1% ,比 2001 年末提高了 6.8 个百分点。

对内对外开放为就业增长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省依靠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区位优势,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扩大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取得重大进展。积极参与“泛珠三角”、“长三角”和西南六省区市等国内区域合作,加强与东部省区的合作,吸引浙江、江苏等省的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到云南发展。各类合资、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迅速发展,从业人员队伍迅速壮大,为全省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 年末,全省城镇非公经济从业人员达到 227.6 万人,比 2001 年增加了 110.9 万人,增长了近一倍,占全省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由 33.2% 提高到 54.4% ,提高了 21.2 个百分点。

(四)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困难有效缓解

积极落实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政策。针对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大力开发社会公益性岗位、进一步落实小额贷款、减免税费等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就业援助,建立了困难群体再就业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帮助和促进“ 4050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2006 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12 万人,特殊困难群体再就业 2 万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 4050 ”人员的就业困难缓解。

(五)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随着企业用工机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劳动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各种灵活就业方式越来越被各类单位和个人所接受。单位中聘用的外单位不在岗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临时用工不断增加。同时,建筑、服装加工以及电力施工等行业出于人工成本的考虑,大量使用外来人员,使得全省城镇单位中各类其他从业人员(包括聘用的外单位不在岗人员、聘用的失业人员、聘用和使用的外来人员、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港澳台外籍人员等)迅速增长。 2006 年末,全省城镇单位中使用各类其他从业人员 11.25 万人,是 2001 年末其他从业人员的 1.4 倍。

(六)市场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全省大力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五年中,进入全省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人员达到 289.51 万人次,介绍成功 200.16 万人次。劳务派遣组织作为连接就业和用工的重要桥梁得到快速发展,涌现出各种按行业、工种和劳动力群体建立的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劳务派遣组织,劳动力来源包括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等,派出领域包括制造业、商业、服务业等,已逐步成为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重要的用工渠道 , 为全省就业和用工的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云南就业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和任务

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全省的就业形势显著改善,但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人口“红利”带来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城市辐射功能增强吸引外来人口大量涌入,都将使全省的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的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全省 15-64 岁劳动年龄人口不断增加,使新成长劳动力供给总量增加,供给压力逐年加大,劳动力总量仍然供过于求。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较低,主要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缓解就业压力的能力较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青年人、大学生就业难及困难群体就业稳定性差等仍是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三、对策与建议

(一)促进经济大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把扩大就业,提高就业弹性作为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在保持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制定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开发就业岗位,使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充分利用全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共同协调发展,扩大就业空间。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就业群体、不同行业的就业特点,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有效减少失业数量,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改善就业环境,统筹城乡就业机制,促进全社会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二)以服务业大发展促进就业的扩展

国际经验表明,随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服务业 ( 第三产业 ) 将成为吸纳劳动就业的主渠道。大力发展服务业,不但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需要,也是拓宽多元化就业空间、促进就业增长的需要。要把发展服务业和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域、大力发展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重点行业,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等优化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要重视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服务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尽快提高服务业的竞争力,在更深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开展服务业的区域分工和合作。积极推进服务业的开放,充分利用全省与东南亚等国地缘优势,加快服务行业对外开放力度。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

就业培训是解决就业压力问题的重要环节。产业结构的升级对提高劳动力素质提出了迫切要求。信息产业、第三产业中新兴行业的发展,要求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力。因此,要加大教育体制改革,扩大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使更多的新成长劳动力能迈进学校大门;同时,还要加强在职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覆盖范围,提高培训质量,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抓好对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的培训,做好劳动准备制度推行工作,并强化培训与就业的结合。

(四)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以积极的政策措施保障就业

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统筹规划和就业管理,完善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市场就业制度,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规范企业用人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特别注意规范用人单位在招聘和经济性裁员中的行为。要维持劳动力市场秩序,取缔非法劳务市场,减少不利于就业行为的发生。

在城市规划和改造中,为灵活就业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一定的发展空间,多建一些低价位和便民的市场摊位和经营场所;改善城市的软环境,建立一支文明、公正、廉洁的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把管理执法寓于为民服务之中;推进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建设,使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中介、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以及各项代理服务功能,都能同时面向灵活就业人员,为有更多的人进入这一就业领域铺路架桥;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他们的基本权利提供法律保护。

(五)发展小企业,鼓励创业、激励创新

小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可容纳就业人员,广泛动员和鼓励劳动者个人或合伙兴办小企业,能够有效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增加社会生产力总量,实现分配公平、社会稳定,因而是一项调动全社会投资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战略性措施。同时要鼓励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在政策法规、税收支持、金融服务等各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扶持,简化创业企业设立程序,给予创业企业税收优惠,为创业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渠道和便利,营造全民共创伟业的社会氛围,让创业成为一种大众文化,一种有志青年义不容辞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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