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性别比是人的自然属性,性别均衡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种资料显示,新生婴儿中男孩多于女孩的现象在任何时代都表现得较为稳定,基本在 103-107 之间摆动。随着保山市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逐步提高,人口数量、质量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但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上升,超出了正常范围。据户籍人口统计资料显示, 2007 年,保山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 109.02 (女性为 100 ),比上年的 110.46 降低了 1.44 ,仍属偏高范畴,但比全国的 120.22 低 11.2 。分县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是:隆阳区为 106.55 ,比上年的 106.32 上升 0.23 ,施甸县为 99.56 ,比上年的 114.34 下降了 14.78 ,腾冲县为 108.68 ,比上年的 111.51 下降了 2.83 ,龙陵县为 125.9 ,比上年的 117.54 上升了 8.36 ,昌宁县为 109.76 。比上年的 107.2 上升了 2.56 。
另,全市人口性别比为 104.63 ,比上年的 104.51 基本持平。
文档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