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保山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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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4/10 0:00:00

2007 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各级领导对发展文化产业重要意义认识的提高,保山市文化产业呈较快发展态势。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 9.75 亿元,比上年增加 1.62 亿元,占 GDP 6% 。从构成看,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七成多。从分县区看,各县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为:隆阳区 3.47 亿元,施甸县 0.52 亿元,腾冲县 3.52 亿元,龙陵县 0.7 亿元,昌宁县 0.84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 1.39 亿元、 0.07 亿元、 0.52 亿元、 0.15 亿元、 0.16 亿元;占 GDP 比重分别为:隆阳区 6.8% ,施甸县 3.5% ,腾冲县 8.51% ,龙陵县 4% ,昌宁县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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