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村居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随着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市农民现金收入呈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 1827 元,比去年同期的 1439 元增加 388 元,增长 27.0% 。
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增长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增长。由于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农民打工的劳动报酬增加。上半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 495 元,比去年同期的 374 元增加 120 元,增长 32% 。其中:农村居民在本地劳动得到的现金收入 286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8 元,增长 25.3% ;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 47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 元,增长 20.8% ;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162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4 元,增长 50.7% 。
二是家庭经营收入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为 1151 元,比去年同期的 956 元增加 195 元,增长 20.5% 。其中: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 946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40 元,增长 17.5% ;来自第二产业的收入 95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4 元,增长 33.9% ;来自第三产业的收入 110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1 元,增长 38.5% 。
三是财产性收入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为 66 元,比去年同期的 28 元增加 38 元,增长 2.3 倍。主要是租金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增加。
四是转移性收入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为 116 元,比去年同期的 81 元增加 35 元,增长 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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