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资料显示: 2008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2717 元,比上年的 2365 增加 352 元,增长 14.9% 。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 11.4% 。呈现全面增长的特点。
一是工资性纯收入持续大幅增长
2008 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 766 元,比去年增加 106 元,增长 16.1% ,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30.1% 。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 83 元,同比增加 13 元,增长 18.9% ,在本乡地域内提供劳务得到的纯收入为 439 元,同比增加 33 元,增长 8.1% ,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244 元,同比增加 60 元,增长 32.8% 。
二是家庭经营性纯收入继续平稳增长
据调查, 2008 年,全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 1634 元,比去年增加 103 元,增长 6.7% ,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29.3% 。其中,来自一产业的纯收入 1438 元,增加 65 元,增长 4.7% 。非农产业的纯收入 196 元,增加 38 元,增长 24.2% 。
三是财产性纯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
2008 年,保山市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 114 元,比上年增 55 元,增长 92.9% ,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15.6% 。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呈现出明显的以土地流转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其他财产性收入为主体的格局。
四是转移性纯收入持续大幅增加
2008 年,保山市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 203 元,比上年增加 88 元,增长 75.9% ,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25% 。由于国家各种惠农支农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地实施,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民的转移支付力度,使农民财产性纯收入大幅增加。
文档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