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总工程师、贸经处处长李进云
解读5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数据
随着疫情防控和复商复市工作统筹推进,居民生活和消费品市场秩序有序恢复,特别是在多项促消费政策的带动下,市场销售进一步好转,新兴消费势头良好,市场活跃度有所增强。
5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66.18亿元,同比下降3.0%,降幅比上月收窄个1.3个百分点。1—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9.88亿元,同比下降10.0%,降幅比1—4月收窄1.8个百分点。
一、商品零售和餐饮服务均有改善
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看,5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3.0%,降幅比上月收窄1.5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下降2.7%,降幅比上月收窄0.5个百分点。
从消费类型看,5月份,商品零售同比下降1.5%,降幅比上月收窄0.7个百分点;餐饮收入下降11.7%,降幅比上月收窄5.1个百分点。
二、多数商品销售继续好转
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肉禽蛋类商品同比增长34.4%,水产品类同比增长27.4%,蔬菜类同比增长18.1%,化妆品类同比增长37.2%,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17.5%,电子出版物及影像器材类同比增长55.9%,文化办公用品类同比增长21.8%,智能手机类商品同比增长75.0%。汽车类商品销售从4月份开始由负转为正增长,5月同比增长6.2%,增幅比上月提高4.4个百分点。
三、网上商品零售增长迅速
疫情暴发后,居民的消费结构由“外出型”消费迅速集中到居家消费,影响了居民消费方式及消费习惯的改变,从而催生互联网销售逆势增长。5月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69.6%,限额以上通过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同比增长1.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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