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张静容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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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数据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全省消费
品市场
复苏态势持续巩固,叠加去年同期疫情造成的低基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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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1532.28
亿元,同比
增长
23.1
%,
较
2019年1-2月增长
0.9
%
,两年平均增长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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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全省消费品市场呈现如下特点:
从城乡市场看,城乡消费市场稳步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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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全省城镇
市场实现
消费品零售额
1336.88
亿元,同比增长
23.2
%,较2019年1-2月增长
1.0
%,两年平均增长
0.5
%;乡村
市场实现
消费品零售额
195.40
亿元,同比增长
23.0
%,较2019年1-2月增长
0.2
%,两年平均增长
0.1
%。
从
消费类型
看,商品零售保持增长,餐饮消费逐步复苏。
1—2月
全省实现
商品零售
1321.87
亿元,同比增长
20.6
%,较2019年1-2月增长
1.3
%,两年平均增长
0.7
%;餐饮收入
210.41
亿元,同比增长
41.6
%,较2019年1-2月
下降
1.7
%,两年平均下降
0.9
%。
从消费渠道看,
线上消费热度不减,线下消费
加速回暖。
1-2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5.5%,限额以上餐饮业外卖送餐服务收入是去年同期的4.1倍;春节消费旺季推动下,传统零售业态
加速
复苏,在限额以上单位有店铺零售中,以专卖店、专业店和百货店为代表的传统零售业态,
1-2月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9.1%、31.2%和27.2%。
从商品类别看,
生活必需品增势平稳,升级类商品零售表现亮眼
,大宗商品消费显著回暖。
一是
满足居民膳食和健康需要的基本生活类商品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1-2月,限额以上单位吃穿用类商品同比增长
18.9
%,其中粮油食品类和中西药品类同比分别增长9.4%和4.3%
,
年货采购热潮推动下,饮料、烟酒类同比分别增长
14.5%和12.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19.1%。
二是
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速较高。
1-2月,满足居民更高生活品质和精神需求的金银珠宝类和通讯器材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258.3%和64.3%;以智能家电和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智能和升级类产品分别增长75.7%和77.2%,增速明显高于商品零售平均水平。
三是石油及汽车等大宗商品
消费
显著
回暖
。在成品油价格连续上调及汽车促消费政策拉动等因素作用下,
石油和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速
快速回升
,同比分别增长
23.5%和65.5%,对全省消费品市场
的回暖复苏
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