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有资质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统称,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截至2020年11月,全省“四上”企业发展呈现单位总量平稳增加,产业结构有所改善、私营企业较快发展等特点。
一、 “四上”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20年11月,全省“四上”企业在库法人单位18273户,比上年增加589户,增长3.3%。
分专业看,规模以上工业 4421户,增加57户;有资质建筑业3585户,增加166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3722户,增加133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1442户,增加136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3200户,增加188户。规模以上服务业1894,减少91户。受疫情影响,今年8月以来,全省无新开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
截至 2020年11月底,全省“四上”企业法人单位新增589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57户,资质以内建筑业166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133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136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88户,规模以上服务业减少91户。
(三)州(市)增长不平衡。从单位总量来看,滇中经济圈各州(市)优势明显,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 “四上”企业合计11260户,占全省总数的61.6%,玉溪经济总量排全省第4位,但“四上”企业户数为1292户,是滇中经济圈中最低的。
从增长情况来看,各州(市)单位数增长不平衡。其中德宏、大理、曲靖增长量较大,增长单位数在 100户以上。增长速度看,德宏(25.6%)、版纳(13.1%)、大理和怒江(10.5%)排全省前3位。昆明“四上”企业单位数连续两年减少,2019年减少5户,2020年减少216户。
分州(市) “四上”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变动情况
单位:户
|
2020年11月 |
上年同期 |
增加数 |
同比增长(%) |
云南 |
18273 |
17684 |
589 |
3.3 |
昆明 |
5153 |
5369 |
-216 |
-4 |
曲靖 |
1804 |
1686 |
118 |
7.0 |
玉溪 |
1292 |
1253 |
39 |
3.1 |
保山 |
874 |
833 |
41 |
4.9 |
昭通 |
638 |
598 |
40 |
6.7 |
丽江 |
486 |
486 |
0 |
0 |
普洱 |
717 |
665 |
52 |
7.8 |
临沧 |
593 |
588 |
5 |
0.9 |
楚雄 |
1542 |
1505 |
37 |
2.5 |
红河 |
1469 |
1382 |
87 |
6.3 |
文山 |
769 |
752 |
17 |
2.3 |
版纳 |
543 |
480 |
63 |
13.1 |
大理 |
1302 |
1178 |
124 |
10.5 |
德宏 |
809 |
644 |
165 |
25.6 |
怒江 |
105 |
95 |
10 |
10.5 |
迪庆 |
177 |
170 |
7 |
4.1 |
(四)私营企业单位数占总量的八成。全省私人控股 “四上”企业14507户,占全省总数的79.4%。从行业分布看,私营企业分布在制造业、批零住餐、交通运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且在新兴产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基本涉及了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其在吸纳就业方面作用显著,全省私人控股的“四上”企业年末从业人达125.80万人,占全省“四上”企业从业人的57.0%。
二、 “四上”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整体来看,全省 “四上”企业单位呈现总量逐步上升,产业结构有所优化,私营企业发展较好的整体态势。但依然存在单位总量偏低、企业规模偏小、高新产业企业偏少等问题。
一是企业规模偏小。全省有大型企业 324家,中型企业2800家。从企业拥有资产情况看,全省“四上””企业总资产达5.64万亿元,户均资产为3.08亿元,资产总计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740家,占4.0%;从企业经营规模看,全省“四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43万亿元,户均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3亿元,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仅有631户,占3.5%。
二是高新产业偏少。从行业分组的 “四上”企业数据看,传统行业仍占主导地位。以规模以上工业为例,采矿业企业数量占总量10.9%,制造业占80.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制造业占8.9%。采矿业中,煤炭开采企业有250家,占采矿业的52.0%;制造业中,企业数量排名前6位的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致茶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数量占总量的53.2%,传统服务业在全省第三产业中的占比较大。
三、建议
(一)强化政府行为,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税收改革,持续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增强精准招商能力。加强产业和项目精准谋划,增强招商引资导向性,制定更具吸引力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力推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转型项目在云南落地。三是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靠企业力量,突破更多的关键技术,形成长期竞争优势。
(二)发挥地域资源优势,均衡县域发展
在全省形成 “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对于发展滞后的地区,一是努力改善本地的投资环境。既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软环境;又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投资硬环境。二是依据本地区的资源禀赋优势选择发展的产业和适合本地的发展模式。
(三)加强部门配合协作,提高动态监测能力
一方面政府各相关部门应携手合作,齐抓共管,加大企业入库工作力度。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 “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明确申报条件,规范申报资料,加强对企业的关注和扶持;同时注重在“五证合一”工作基础上,加强部门信息间的共享机制,摸清家底,应统尽统。另一方面,各部门要加强企业动态监控,加强调研与核查,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准四上”单位监测工作及入库指导工作,确保单位统全、统准、统实。
执笔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刘铁峰
注: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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