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1年度云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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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3/28 0:00:00

2011 年度云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告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1 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 2011 2 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统计局云人社发 2012 48 文件,现将我省 2011 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告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 90 分(该科目试卷满分为 150 分)。我省合格人数为 9 人。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 5 年。

二、省内合格标准。根据我省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现状和统计业务工作实际需求,确定我省 2011 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为:《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考试 75 分(该科目试卷满分为 150 分)。全省合格人数为 15 人。合格证书在 2012 年底以前参加一次评审有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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