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人社部〔 2012 〕 30 号)要求,经我局推荐上报,并经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认,拟将云南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作为“十一五”全国节能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2 年 9 月 3 日— 2012 年 9 月 7 日
联系电话: 0871-5108420 0871-5108095
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2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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