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有关通知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局。2020年12月28日,《中国信息报》第一版刊载云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启荣同志署名文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中强化依法治统 》。全文如下:
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过程中,云南省统计系统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现代化改革。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
积极践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要求。近年来,云南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紧紧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统计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体系,从严从实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思维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作支撑。“十四五”时期,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推动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普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局。要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坚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注重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受侵犯,确保依法统计各项举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的统计服务。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职业操守的行为,不但极大损害政府统计公信力,也动摇了统计事业的根基。当前,面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挑战,面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充分认识数据腐败的危害性,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树立统计法律权威,真正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落到实处。
文章链接:
http://stats.yn.gov.cn/tjgz/tjyw/202101/t20210107_1042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