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省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抓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4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
(二)抓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局党组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前谋划部署,积极研究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检查督办,确保从立法、普法、执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年内先后14次在党组会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落实中央《监督意见》重点任务,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部署全省“双随机”抽查暨入退库专项检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等重点工作。将统计法治、统计执法作为考核重要内容纳入《云南省州(市)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2022)》,做到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对账”。
(三)抓法治意识教育强化。先后2次在全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辅导,其中在 11月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题活动周专题学习,集中开展“七个一”学习活动。召开一次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举办一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开展专题辅导,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宣讲,各党支部以主题党日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交流。省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主要先后到9个州(市)2 0余个县(市、区)对地区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等进行研判,查找问题,总结做法,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质水平,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四)抓薄弱环节培训服务。开展统计服务基层专项行动,针对基层统计法治薄弱实际,组建专项服务队,由局领导带队到16个州市及所辖县区开展统计方法制度、法律法规讲解,并实地答疑,针对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实际,建立企业统计人员库,精准开展新进统计人员培训,确保企业按照制度依法独立报送数据,依法统计从源头抓起。
二、持续优化依法决策机制,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细化议事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全部集体研究决定。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编制《内部控制手册》,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降低决策成本及执行风险,落实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二)强化合法性审核。对《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等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重要政策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对局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购买服务招标采购、重要合同(协议)等52件文件逐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规范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73%。1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事项并提供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事项与省政务服务网上网事项实现同步运行,上线率100%。
(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依托省局外网、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云南小程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省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和主要经济指标,公示行政权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情况,解读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年通报经济运行情况102次,“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3篇,统计官网更新信息136条,答复办理网上咨询218件,公示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执法信息 58条。
三、高标准推进统计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高质量推进专项纠治。一是根据中纪委国家监委、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制定《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细化26条具体措施,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二是建立调度机制,实时掌握各州(市)进展,编印 16期工作简报,交流各地做法经验。三是与驻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专项纠治中期推进会议,对推进缓慢、组织不力、成效滞后的地区点名批评,督促补齐短板弱项。四是开展实地督查,局领导、总师带队对全省16个州(市)及30余个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专项纠治中,共对2017年以来各地印发的相关文件21.8万余份开展专项清理,对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103份文件全部纠正或废止。对2017年以来8964件执法检查案件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对793件立案件进行评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各州(市)、县(市、区)共审核入库退库单位(项目)材料34100个,对存在问题的274个单位(项目),现场督促改正或下发整改通知书,全面完成整改。专项纠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得到国家统计局肯定,7月,国家统计局专项纠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省专项纠治工作的有关做法经验形成首期省(区、市)典型做法工作简报,印发全国各省(区、市)学习借鉴。
(二)防惩统计造假实现突破。一是省统计局主动执法检查取得突破。2022年,省统计局共办理各类统计违法案件14件,其中,国家统计局转交问题线索4件,部门移交案件3件,省统计局主动执法检查4次,专业处室移交案件3起。二是州(市)统计局立案查处违法案件取得突破。今年以来,各州(市)共对2967家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其中23家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单位)立案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三是“双随机”抽查实现突破。省统计局组织近30余人,对3个州市6个县区共72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至今年10月,实现省局抽查检查州市全覆盖,县统计局开展双随机工作实现全覆盖,指标抽查涉及统计专业实现全覆盖。四是全面完成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任务,国家统计局下发2333家执法检查任务及入退库专项检查,实地到3个州市6个县核查入退库项目30余项,重点抽查审核固定资产投资拟入库项目17158个,工业、服务业2021年入库企业1110户,退库企业508户;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清理已注销、吊销单位67家;组织州(市)、县(市、区)审核单位(项目)材料34100个,对存在问题的274个单位(项目),现场督促改正或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虚假、打捆入库的4个项目立案查处。
(三)行政执法与常态化检查联动机制逐步建立。一方面建立专业数据核查线索移送制度,对日常核查中发现的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线索按要求移送执法检查,2022年相关专业核查中发现3个州(市)8条违法问题线索均按制度移送执法检查,及时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建立执法检查提醒函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相关专业普遍性问题或数据质量隐患问题,及时制发提醒函,要求相关专业或行业部门、相关地区进行纠正和整改,及时消除数据质量隐患。
四、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一)持续推进统计监督协同贯通。重点抓好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送审稿)》,提出22项具体落实措施,经省委省政府会议决定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实施,省统计局任务分工迅速落实落细。持续推进协同贯通机制建立,积极派员向省委巡视组汇报统计方法制度,向纪检组及7个行业部门解读统计法律法规;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双随机”检查名单抽取,实地检查纠治资料;按要求向省委巡视机构提供11个县统计案件查处情况;完成省委巡视组、驻委纪检监察组、省审计厅先后移送统计违法问题线索3件。
(二)不断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办理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工作制度》,启动《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为严肃查处统计造假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云南省统计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云南省统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标准》《云南省统计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云南省统计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
(三)持续提升统计执法队伍能力。建立全省执法人员库,督促执法力量不足的县(市、区)抓好执法证考试工作,年内先后组织抽调40余人次参与国家局和省局督察“回头看”、执法检查等工作,以实战训练提升能力水平。
五、法治宣传全面铺开,依法治统氛围逐步优化
(一)创新方式提升效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按照职能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宣传。普法到基层,局领导带队深入县(市、区),统计调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普法进企业,精准开展企业新进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其按照制度依法独立填报,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汇编》,发各地学习参阅。
(二)重点时点集中普法。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点时点,开展形式多样专题普法宣传活动。9月14日,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曲靖市联合开展的统计开放日活动中,通报曝光统计违法案件;12月8日,与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西双版纳州政府共同举办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
(三)强化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在省统计局网站和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相继曝光6地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包括通报曝光我省查处的2起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内部及时通报我省近年查处的11起典型案件有关情况。组织州市县各级统计局通过多类平台转载通报典型案件104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70次。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