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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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3/28 16:47:00

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及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引统计法治的正确方向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指导下举办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专题研修班,组织全省各级统计局开展专题学习。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主题宣传,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入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省统计局党组始终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局党组会议全年共13次对统计法治工作进行研究。局党组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围绕防治统计造假,提升数据质量,持续推动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明确重点任务安排。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述法工作纳入年度述责述廉内容,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政务服务走流程要求,发现并整改3项问题。推动州、市及部门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

(三)注重整改成效,国家督察整改促进统计法治再上台阶

省统计局将扎实做好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整改作为年度法治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整改措施要求,认真履行整改专班办公室职责。目前,省委、省政府制定的33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32项,1项措施正在推进。对督察组反馈省统计局的问题,制定30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服务中心工作,专项统计督察和治理监督成效明显

创新开展专项统计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联合组成3个督察组对大理州、曲靖市和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局队”联合督察的相关做法得到国家统计局充分肯定。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廉云南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和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监督工作。

(五)强化贯通协同,统计监督与统计法治深度融合

省统计局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能职责,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逐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贯通协同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积极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纪委监委工作,及时汇报案件办理情况、移送有关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按照“一票否决”事项清单及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及时向各级组织部门报告重要统计违法线索、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等信息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指导下建立全省统计系统巡视人才库,抽调业务骨干参加省委两轮巡视;办理省委巡视办转交巡视发现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及审计移送统计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安排,持续做好年度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全省综合满意率连续5年保持在97%以上。

(六)增强制度化规范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

坚持依法办事,公布《云南省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2项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平台,全年政务服务事项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公布《云南省统计局2024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局重大事项决策、购买服务招标采购、重要合同(协议)签署等事项中的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省统计局网站公示全省统计系统执法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企业等信息。集中开展全省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统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检查,积极配合地方立法相关工作。

(七)创新“监督+服务”模式,行政执法质效有效提升

统筹省州县三级统计执法力量,办理国家统计局移交、移送、转交统计违法问题线索。与国家安全、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涉外统计调查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创新“监督+服务”模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工作要求。

(八)分层分类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取得突破

省州县三级集中发力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在“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系列解读文章,通过统计大讲堂、全省乡镇(街道)统计员轮训开展集中学习,各州市针对市县乡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宣讲培训;向23个省级部门发出学习倡议,先后到10余个部门进行宣讲。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全省各级统计局通报国家统计局和我省查处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省统计局在外网刊载以案释法案例,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九)提升能力水平,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对全省统计执法人员开展为期3个月的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云宣讲活动,组织省统计局公职律师、全省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相关业务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认真组织2024年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全省新增45人通过国家统计局执法证考试,总持证人数达417人。建立省市县三级统计局联合执法机制,以实战锻炼快速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水平,抽调各级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级及省市县三级联合等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实现实战训练全覆盖。

二、2025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行政学院,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全面推进统计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及时修改《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持续提升省级专项统计督察质效。认真落实包容审慎原则,完善执法程序性制度,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宣传,发挥好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保障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

(四)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以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为抓手,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力争消除执证空白县。通过实战练兵、示范培训、传带结合等方式,不断提升统计法治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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