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来源:
访问量:7024
发布时间:2018/7/23 0:00:00

7月19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云南省人民政府 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近期“四经普”重点工作任务。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宗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韩正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陈豪书记、成发省长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稳步有序推进云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宗国英强调,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他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多次对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在全省上半年工作汇报会上再次强调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绩”。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抓住五年一次经济普查的机遇,在工作中及时动态监测 全省经济运行 情况,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确保普查结果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指导我省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修编和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全省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量化依据。

宗国英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普查数据质量,把普查数据质量作为普查的生命线和灵魂,确保普查对象要全覆盖,确保普查数据填报要准确,确保普查过程推进要依法,把全面、准确、依法贯始终贯穿到 普查 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普查目标任务,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经济普查经费,强化宣传动员,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制订严密的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明主持。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统计局局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云松通报了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情况,安排了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昆、省工商局副局长马翔作了发言。

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省政府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至195号

电话:0871-65108420

主办单位:云南省统计局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6

滇ICP备18010677号-2

滇公网安备53010302000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