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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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7 0:00:00


经核算, 2017 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 34722 亿元,占 GDP 的比重为 4.2% ,比上年提高 0.06 个百分点;按现价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 12.8% ,比同期 GDP 名义增速高 1.6 个百分点。 2017 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占 GDP 比重稳步上升,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行业分, 2017 年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为 12094 亿元,比上年增长 1.7% ,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 34.8% ;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为 3328 亿元,增长 15.9% ,占比为 9.6% ;文化服务业增加值为 19300 亿元,增长 20.4% ,占比为 55.6%

按活动性质分,文化核心领域创造的增加值为 22500 亿元,比上年增长 14.5% ,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 64.8% ;文化相关领域创造的增加值为 12222 亿元,增长 9.8% ,占比为 35.2% 。

2017 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类别名称

绝对额(亿元)

构成占比( %

文化及相关产业

34722

100.0

第一部分 文化核心领域

22500

64.8

一、新闻信息服务

4864

14.0

二、内容创作生产

7587

21.9

三、创意设计服务

4537

13.1

四、文化传播渠道

2896

8.3

五、文化投资运营

190

0.5

六、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2426

7.0

第二部分 文化相关领域

12222

35.2

七、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5973

17.2

八、文化装备生产

1981

5.7

九、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4268

12.3

注:绝对额按当年价格计算。

附注:

1. 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常住单位指在我国的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的控制和组织下,利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投入,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 核算范围和分类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2018 )》中规定的全部文化及相关活动。

按行业类别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按活动性质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核心领域”,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二是“文化相关领域”,指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3. 核算方法及资料来源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利用相关统计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采用收入法核算。


(来源: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810/t20181010_1626867.html


2017 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类别名称

绝对额(亿元)

构成占比( %

文化及相关产业

34722

100.0

第一部分 文化核心领域

22500

64.8

一、新闻信息服务

4864

14.0

二、内容创作生产

7587

21.9

三、创意设计服务

4537

13.1

四、文化传播渠道

2896

8.3

五、文化投资运营

190

0.5

六、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2426

7.0

第二部分 文化相关领域

12222

35.2

七、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5973

17.2

八、文化装备生产

1981

5.7

九、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4268

12.3

注:绝对额按当年价格计算。


类别名称

绝对额(亿元)

构成占比( %

文化及相关产业

34722

100.0

第一部分 文化核心领域

22500

64.8

一、新闻信息服务

4864

14.0

二、内容创作生产

7587

21.9

三、创意设计服务

4537

13.1

四、文化传播渠道

2896

8.3

五、文化投资运营

190

0.5

六、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2426

7.0

第二部分 文化相关领域

12222

35.2

七、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5973

17.2

八、文化装备生产

1981

5.7

九、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4268

12.3

注:绝对额按当年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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