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比上年增长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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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30 0:00:00

为全面监测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变动情况,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和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定基指数方法,初步测算了 2015~2017 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据测算, 2015~2017 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分别为 123.5 156.7 210.1 ,分别比上年增长 23.5% 26.9% 34.1% ,呈逐年加速之势。 2017 年,五个分类指数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一、网络经济指数。 2017 年,网络经济指数高达 362.1 ,比上年增长 79.1% ,对总指数的贡献率为 34.5%

二、经济活力指数。 2017 年,经济活力指数为 284.3 ,比上年增长 38.4% ,对总指数的贡献率为 27.1%

三、创新驱动指数。 2017 年,创新驱动指数为 143.3 ,比上年增长 13.4% ,对总指数的贡献率为 13.6%

四、转型升级指数。 2017 年,转型升级指数为 132.3 ,比上年增长 6.4% ,对总指数的贡献率为 12.6%

五、知识能力指数。 2017 年,知识能力指数为 128.5 ,比上年增长 2.7% ,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对总指数的贡献率为 12.2%

2015~2017 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及分类指数

2015~2017 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分类指数、增速及贡献率

指标名称

2017

2016

2015

指数值

增速 (%)

贡献率 (%)

指数值

增速 (%)

贡献率 (%)

指数值

贡献率 (%)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

210.1

34.1

100

156.7

26.9

100

123.5

100

知识能力

128.5

2.7

12.2

125.1

11.1

16.0

112.6

18.2

经济活力

284.3

38.4

27.1

205.5

42.3

26.2

144.4

23.4

创新驱动

143.3

13.4

13.6

126.3

11.3

16.1

113.5

18.4

网络经济

362.1

79.1

34.5

202.2

47.3

25.8

137.3

22.2

转型升级

132.3

6.4

12.6

124.3

13.3

15.9

109.7

17.8

附件: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统计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

一、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统计指标体系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是指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简称 “三新”)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分类指数

权重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知识能力指数

0.2

1

经济活动人口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

%

2

“四上”企业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

3

非信息部门信息人员比重

%

4

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

万人年

经济活力指数

0.2

1

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

万户

2

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

3

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单位数

4

创业板、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

5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亿美元

6

对外直接投资额

亿美元

7

快递业务量

亿件

创新驱动指数

0.2

1

R&D经费支出与GDP之比

%

2

企业R&D经费

亿元

3

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累计毕业企业数

4

每万名R&D人员专利授权数

5

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

亿元

网络经济指数

0.2

1

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

万户

2

移动互联网用户数

万户

3

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

万GB

4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

万亿

5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

万亿

6

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

7

网购替代率

%

转型升级指数

0.2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3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数量

4

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四上”企业占比

%

5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

%

6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

二、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测算方法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是利用 “三新”调查基础数据,采用线性加权的综合评价方法构建而成的复合指数,用来反映经济新动能发展趋势和进程。为更好反映经济发展新动能长期变化趋势,监测新动能的聚集过程,从2017年开始对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测算方法进行了改进,从环比法调整为定基法,以2014年为基期,指数值表示与2014年相比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变化趋势。具体步骤如下:

1、基础指标的标准化

基础指标的标准化处理为:

其中, 的指数, 为报告期值, 为基期值。

另外,当基础评价指标为逆指标时,通过倒数方式转化为正指标再采用上述公式计算指数。

2、分类指数的计算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的分类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 的权数, 为第 j个分类指数指, 为第 j个类别中第1个基础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序数, 为第 j个类别中最后1个基础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序数。

3、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数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其中, NEI为经济新动能发展指数, 为分类指数 的权数。

注:

[1]2017年指数根据当年初步统计数据测算。

[2]指数测算以2014年为基期,数值为100。

[3]根据最新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测算方法,对2015年和2016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进行了修订,故正文表中的2015年数据与之前公布的不一致。之前的2015年和2016年指数测算采用环比发展指数的方法。由于环比方法受指标短期波动影响,指数起伏波动大,不能有效监测经济发展新动能长期变动趋势,故而从2017年开始改为定基发展指数方法。


(来源:国家统计局 网址: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811/t20181123_16354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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