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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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6/18 0:00:00

各州、市统计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2014 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 2014 35 号),现将我省 2014 年度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我省 2014 年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定于 8 月份进行。


二、申报高级统计师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期内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成绩(成绩合格证书)或取得 2013 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云南省成绩有效证明。该成绩在云南省内 2014 年底以前参加一次评审有效。


(二)参加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免试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 2011 289 号)执行。


(三)近三年来履职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四)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职称资格且履职满五年(计算日期截止到 2014 7 31 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统计师人员的推荐和服务工作。州(市)申报人员由本地区人事职改部门,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推荐。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须审验)或《云南省 2013 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有效证明》(原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可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三)近三年来履职考核情况(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表九)“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中予以注明并加盖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印章)。


(四)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原件须审验)。符合免试条件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提供免试证明(说明免试理由和依据)。


(五)担任统计师以来的聘用合同(或聘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以及对评审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六)担任统计师以来本人整理和撰写的统计调查或统计分析报告、统计论文等作品 3 5 篇(一式三份),本人须指定其中两篇作为代表作(一式三份,必须为发表)。


(七) 2014 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由申报人员主管部门填报)。


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填写《送评材料一览表》(见附件)并贴于材料封面,送审材料使用复印件的,单位主管或人事职改部门需对原件进行审验并签章。


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外,个人其他评审材料不予退还,请在申报前自行备份。


申报材料请于 2014 6 20 日至 7 18 日期间送云南省统计局人事处(地址:昆明市穿金路 193 1501 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送评材料一览表


2. 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云南省统计局

2014 6 12



文档附件: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至195号

电话:0871-65108420

主办单位:云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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