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改革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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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2/13 0:00:00

随着我国统计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生产总值( GDP )核算基础和核算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为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和适应社会需求,避免数据多次修订给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国家统计局决定对现行的 GDP 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精简改革,由目前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调整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并按规定发布。

一、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 GDP 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和季度 GDP 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初步核实数是对初步核算数的修订,最终核实数是对初步核实数的修订。该项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对规范我国 GDP 核算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建立了规模以上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改革了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制度。 GDP 核算所依据的基础统计资料不断丰富。同时,国家统计局积极采用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核算方法逐步完善, GDP 初步核算数的准确性不断提高。从实际工作看,初步核实数与初步核算数差距不大,并且在开展经济普查或者核算方法发生重大变化的年份,通常不对 GDP 进行初步核实,而是直接进行最终核实,因此,使得初步核实这一修订步骤的实际意义减小。此外,因初步核实与最终核实时间间隔较短, GDP 数据多次修订给使用者带来不便,一些用户对此提出了改进意见。鉴于以上原因,有必要改革我国现行的 GDP 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年度 GDP 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

取消年度 GDP 初步核实。改革后,年度 GDP 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初步核算数于次年 1 20 日左右在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以及国家统计数据库( http: //data.stats.gov.cn/ )中发布;最终核实数于隔年 1 月份以国家统计局公告形式发布。

(二)改革季度 GDP 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

取消季度 GDP 初步核实。改革后,季度 GDP 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初步核算数于季后 15 日左右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和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发布;最终核实数于隔年 1 月份在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发布。

除上述核算程序外,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 GDP 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核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也要对年度 GDP 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并且对季度 GDP 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改革后的 GDP 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与 GDP 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有关的各项规定若与本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国家统计局

2017 1 9

(来源:国家统计局  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1701/t20170109_1451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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