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计法制与中心业务相结合。针对各专业日常统计中反映出的迟报、漏报、非法报表等问题,主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统计法制巡查的同时,全面推行“全员执法”,力争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上取得深层突破。
三是强化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对统计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制环境。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深入开展宣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是加强部门沟通,提高执法效能。主动与监察、宣传、司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作好统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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