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修订统计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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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9 0:00:00
为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新的统计执法检查证颁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统计局修订了《云南省统计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统计执法检查证颁发对象、统计执法检查员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行使的职权和执法检查证的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各地统计机构对统计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审核、申报等组织实施的具体要求。


同时,省统计局向各州(市)统计局发出做好统计执法检查证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换证检查人员的培训要从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统计执法检查方法、程序、执法技巧、调查取证、现场询问和法律文书的制作等方面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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