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从统计执法检查证颁发对象、统计执法检查员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行使的职权和执法检查证的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各地统计机构对统计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审核、申报等组织实施的具体要求。
同时,省统计局向各州(市)统计局发出做好统计执法检查证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换证检查人员的培训要从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统计执法检查方法、程序、执法技巧、调查取证、现场询问和法律文书的制作等方面进行培训。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至195号
电话:0871-65108420
主办单位:云南省统计局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6
滇ICP备18010677号-2
滇公网安备53010302000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