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统计法制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省统计局党组注重发挥法制保障作用,经积极争取和多方协商,并专题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报了《云南省统计局关于成立云南省统计执法总队的请示》。
2012年12月6日,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云南省统计执法总队的批复》(云编[2012]51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成立云南省统计执法总队。《批复》中明确,云南省统计执法总队为云南省统计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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