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总队对各州市统计执法工作开展督促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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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8/7 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规范统计工作秩序、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统计生态。按照《 2017年度省统计执法总队工作要点 》, 2017年上半年执法总队分4个督促调研组赴全省16州市及部分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督促调研。

在相关州市统计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调研组召集政府办、发改、工信、商贸、交通、住建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当前统计执法工作的有关问题做了充分的交流和座谈。

调研组主要从以下 5个方面开展督促调研:

一是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文件、法律法规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措施做了解读,就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意见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做了传达;

二是对今年 4月2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到省统计局调研时强调的要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加大对各地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的统计执法工作要求做了交流传达;

三是对 2017年全省统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提出的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做进一步的宣传和阐述。要求各州市严格按“三新”理念和定位做好统计执法工作;

四是对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执法工作上的新要求和新做法做了交流

五是对全省 2017年统计执法工作做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州市统计局应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省政府和省局下发的《云南省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要求,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调研州市、县市区政府办、发改、工信、商贸等有关领导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和调研组作了充分的交流,表示在日后工作中会一如既往地支持统计部门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不干预、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州市级统计部门开展的各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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