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省2012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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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7/12 0:00:00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39号),现将2012年度我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我省2012年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定于8月份进行。

二、申报高级统计师的条件

(一)参加2008、2009、2010、2011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取得国家合格成绩(成绩合格证书)。

取得2011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云南省成绩有效证明。该成绩在云南省内2012年底以前参加一次评审有效。

(二)参加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免试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执行。

(三)近三年来履职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四)取得统计师职称资格并履职满五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统计师人员的推荐和服务工作。各州(市)申报人员由本地区人事职改部门,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推荐。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须审验)或《云南省2011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证明》(原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可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三)近三年来履职考核情况(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表九)“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中予以注明并加盖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印章)。

(四)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原件须审验)。符合免试条件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提供免试证明(说明免试理由和依据)。

(五)担任统计师以来的聘用合同(或聘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以及对评审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六)担任统计师以来本人整理和撰写的统计调查或统计分析报告、统计论文等作品3至5篇(一式三份),本人须指定其中两篇作为代表作(一式三份,必须为发表)。

(七)2012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由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汇总后填报)。

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填写《送评材料一览表》(见附件)并贴于材料封面,送审材料使用复印件的,单位主管或人事职改部门需对原件进行审验并签章。

申报材料于2012年8月5日前送云南省统计局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71—5108449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1501室。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2.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附件请到 网上办事栏目 下载。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至195号

电话:0871-65108420

主办单位:云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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