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统计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35号),现将我省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我省2014年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定于8月份进行。
二、申报高级统计师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期内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成绩(成绩合格证书)或取得2013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云南省成绩有效证明。该成绩在云南省内2014年底以前参加一次评审有效。
(二)参加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免试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执行。
(三)近三年来履职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四)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职称资格且履职满五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统计师人员的推荐和服务工作。州(市)申报人员由本地区人事职改部门,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推荐。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须审验)或《云南省2013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有效证明》(原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可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三)近三年来履职考核情况(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表九)“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中予以注明并加盖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印章)。
(四)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原件须审验)。符合免试条件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提供免试证明(说明免试理由和依据)。
(五)担任统计师以来的聘用合同(或聘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以及对评审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六)担任统计师以来本人整理和撰写的统计调查或统计分析报告、统计论文等作品3至5篇(一式三份),本人须指定其中两篇作为代表作(一式三份,必须为发表)。
(七)201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由申报人员主管部门填报)。
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填写《送评材料一览表》(见附件)并贴于材料封面,送审材料使用复印件的,单位主管或人事职改部门需对原件进行审验并签章。
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外,个人其他评审材料不予退还,请在申报前自行备份。
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18日期间送云南省统计局人事处(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1501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2.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云南省统计局
2014年6月12日
资格评审、审议名册.doc 送评材料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