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统计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省统计局起草了《云南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大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在2021年6月 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nrsc@yn.stats.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昆明市穿金路193号云南省统计局机关党委(人事处),邮政编码650051,并在信封上注明“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云南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统计局
2021年5月31日
文档附件: | |
云南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