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6229
发布时间:2018/5/8 0:00:00


云人社通〔2018〕65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2号)精神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90分(该科目试卷满分为150分)。我省合格人数为21人。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

二、省内合格标准。为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稳步提高统计队伍业务素质,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我省201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80分(该科目试卷满分为150分),全省合格人数为26人。合格证书在2018年底以前参加一次评审有效。

三、请各级考务管理机构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并及时办理证书核发等相关事宜。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统计局

2018年4月20日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至195号

电话:0871-65108420

主办单位:云南省统计局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6

滇ICP备18010677号-2

滇公网安备53010302000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