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2017年,云南省统计局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紧密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各项改革任务和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
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7〕18号)精神,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使之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和理念,提高公开工作能力。
二、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有序开展
要按照省政府分工方案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结合国家统计局的具体要求,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对表对标分工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要围绕近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专栏,统一集中发布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于2017年7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落细
各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详细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通知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公开。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对上沟通、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及时掌握汇总有关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将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办公室将采取年初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严考核的方式,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