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统办发〔2022〕35号
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云南省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2022年第33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以更加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云南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助力云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政策落实的统计监测,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监测,加大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协调利用政务营商环境市场满意度调查问卷和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国家和我省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积极开展统计咨询和政策宣传,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府网站等,用及时、有效的统计数据科学、客观反映各州市大抓项目投资的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参与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影响的统计调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参与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人口就业统计调查,依法依规加大人口就业数据公开力度,为政策解读和决策执行提供有力数据支撑。畅通咨询渠道,及时提供人口就业有关数据信息,服务精准决策,惠民利民政策更加广泛。
(六)参与民生保障信息公开。认真开展群众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度、生态环境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等社情民意调查,及时精准提供有关民生保障数据信息,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三、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七)深化依法治统信息公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统计“八五”普法教育,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情况。全面梳理省统计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断完善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公开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信息,持续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工作,向指定网站推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有关信息。
(八)深化统计服务信息公开。围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等重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积极拓展信息发布内容,增加反映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数据指标的发布,持续做优做强《云南统计年鉴》《云南领导干部手册》等精品统计资料。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有关复文。
(九)深化统计改革信息公开。全面发布我省统计改革事项,及时更新统计改革项目推进的相关信息,注重公开推广我省统计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及时发布我省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的统计报表项目、经省统计局审批的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以及州市和县级统计调查项目相关情况。及时更新转发国家统计标准。
(十)深化机构、财务、审计等信息公开。推进机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单位机构设置、机关职能、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和公务员等岗位招考录用情况。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完整、准确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政府集中采购信息”专栏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及中标公告等信息。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有涉及本单位的,按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
四、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十一)提升解读质量效益。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强化政策施行后的解读工作,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公众的普遍疑虑点和关注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二次解读、跟踪解读。聚焦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数据解读能力,讲清数据结构变化,讲清数据背后的逻辑关系和发展趋势,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十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要求,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完善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确保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畅通有效,落实电话咨询服务首问负责制。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十三)不断创新解读方法。综合运用政府新闻发布会、统计局门户网站、“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云南”APP,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平台,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提升解读的通俗性、有效性和可读性。积极参加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开展政策解读,扩大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的影响力。
五、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
(十四)协调推进门户网站优化升级。立足现有条件,拓展门户网站相关功能,推进统计综合数据的便捷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按照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部署,配合推进门户网站迁移和建设。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
(十五)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开设整合、内容发布、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有效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全方位、立体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优化“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云南”APP数据查询、统计信息发布等政务服务功能,规范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十六)推进监管常态化。聘请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结合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情况通报、云南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每月汇总问题,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逐步提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
六、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十七)规范主动公开。规范设置省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公开内容。增强规范意识,严格保密审查标准,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把好政治关、法律关、逻辑关、文字关。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公开方式。
(十八)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传真、当面)。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要素,做到答复主体适格、要素完备,增刻“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专用于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和公众日常统计信息咨询件的用印。
(十九)规范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文件规范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全面、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保持动态更新。探索建立省统计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了解。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年内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公报报送刊登。
七、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十一)健全组织体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处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考核要求及时更新各单位负责的栏目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年底认真撰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
(二十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依法规范开展考核。各处室(单位)要对照栏目分工情况和自身职能职责,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十三)提升培训效果。积极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紧扣薄弱环节,优化培训内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附件:云南省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任务分工
云南省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任务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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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 |
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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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政策落实的统计监测,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
政法处(统计执法监督处)、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长期坚持 |
加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监测,加大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贸经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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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利用政务营商环境市场满意度调查问卷和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各相关处室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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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政法处(统计执法监督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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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国家和我省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 |
办公室、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长期坚持 |
积极开展统计咨询和政策宣传,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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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府网站等,用及时、有效的统计数据科学、客观反映各州市大抓项目投资的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投资处负责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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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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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参与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影响的统计调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
综合处、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
12月底前 |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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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与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加强人口就业统计调查,依法依规加大人口就业数据公开力度,为政策解读和决策执行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
人口处负责 |
长期坚持 |
畅通咨询渠道,及时提供人口就业有关数据信息,服务精准决策,惠民利民政策更加广泛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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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参与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认真开展群众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度、生态环境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等社情民意调查,及时精准提供有关民生保障数据信息,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
景气信息中心负责 |
长期坚持 |
三 |
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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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化依法治统信息公开 |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统计“八五”普法教育,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情况。 |
政法处(统计执法监督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全面梳理省统计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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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断完善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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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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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信息,持续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工作,向指定网站推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有关信息。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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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化统计服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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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等重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积极拓展信息发布内容,增加反映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数据指标的发布,持续做优做强《云南统计年鉴》《云南领导干部手册》等精品统计资料。 |
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有关复文。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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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深化统计改革信息公开 |
全面发布我省统计改革事项,及时更新统计改革项目推进的相关信息,注重公开推广我省统计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 |
设计管理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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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及时发布我省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的统计报表项目、经省统计局审批的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以及州市和县级统计调查项目相关情况。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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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新转发国家统计标准。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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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化机构、财务、审计等信息公开 |
推进机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单位机构设置、机关职能、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和公务员等岗位招考录用情况。 |
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 |
长期坚持 |
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完整、准确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 |
财务处负责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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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政府集中采购信息”专栏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及中标公告等信息。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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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有涉及本单位的,按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 |
财务处负责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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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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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
提升解读质量效益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强化政策施行后的解读工作,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公众的普遍疑虑点和关注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
政法处(统计执法监督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聚焦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数据解读能力,讲清数据结构变化,讲清数据背后的逻辑关系和发展趋势,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
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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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要求,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
资料管理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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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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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确保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畅通有效,落实电话咨询服务首问负责制。 |
资料管理中心
资料管理中心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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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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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断创新解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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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政府新闻发布会、统计局门户网站、“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云南”APP,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平台,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提升解读的通俗性、有效性和可读性。 |
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积极参加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开展政策解读,扩大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的影响力。 |
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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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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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协调推进门户网站优化升级 |
立足现有条件,拓展门户网站相关功能,推进统计综合数据的便捷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 |
数据管理中心负责 |
12月底前 |
按照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部署,配合推进门户网站迁移和建设。 |
资料管理中心牵头,数据管理中心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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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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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 |
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开设整合、内容发布、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
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有效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全方位、立体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
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牵头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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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云南”APP数据查询、统计信息发布等政务服务功能,规范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
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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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推进监管常态化 |
聘请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结合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情况通报、云南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每月汇总问题,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逐步提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 |
办公室、资料管理中心、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六 |
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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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规范主动公开 |
规范设置省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公开内容。 |
资料管理中心负责 |
长期坚持 |
增强规范意识,严格保密审查标准,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
办公室负责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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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把好政治关、法律关、逻辑关、文字关。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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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公开方式。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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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规范依申请公开 |
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传真、当面)。 |
资料管理中心负责 |
长期坚持 |
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 |
资料管理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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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要素,做到答复主体适格、要素完备,增刻“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专用于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和公众日常统计信息咨询件的用印。 |
办公室、资料管理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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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规范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文件规范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全面、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保持动态更新。 |
资料管理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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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
探索建立省统计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了解。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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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年内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公报报送刊登。 |
政法处(统计执法监督处)、设计管理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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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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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组织领导 |
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21 |
健全组织体系 |
各处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考核要求及时更新各单位负责的栏目信息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长期坚持 |
年初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
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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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认真撰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 |
次年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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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强化监督考核 |
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依法规范开展考核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
23 |
提升培训效果 |
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建设标准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