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成绩合格(国家标准)人员予以公示,共364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5日至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部分人员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抽查,其他人员均采用承诺制形式。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71-65108477,举报电话:0871-65108424。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到付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内,选择邮寄到付领取证书的人员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邮寄信息单》(PDF扫描版和Excel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ynstjjrsc@163.com 。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云南省统计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云南省统计局1512室)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和邮寄信息单
云南省统计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