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本报记者) 24 日,云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就云南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云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副省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和段琪主持会议并讲话。和段琪对做好普查工作提出了 4 点要求。
第一,要科学组织,精心实施。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完善普查方案,创新普查方式,建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普查科学化水平;要实现普查工作全覆盖,做到单位不重不漏、普查指标准确无误;当前要突出抓好全省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和大理市全省综合试点工作,为确保全省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按照“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落实”的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目标落实到位,切实抓出实效。
第三,督促检查,抓好“四落实”。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紧组织第一次经济普查专项督促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各州市经济普查“四落实”情况,即“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经费和普查办公地点”落实到位情况,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做到工作有保障,落实设备和经费保障,以促进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推进。
第四,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要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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