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监测分析,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和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一、持续推进统计制度机制创新
1.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积极推进省、市、县、乡、村纵向协调联动,部门统计横向协同发展,形成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统计治理新格局。
2.不断加强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的工作协作,建立定期交流、信息共享、责任分担机制,灵活运用统计调查方法,准确反映全省经济运行情况。
3.严格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深入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继续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服务指导部门规范制(修)订统计调查项目。
4.建立完善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业务协作联动机制,协同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等,形成政府统计服务的强大合力。
5.严格落实县级统计机构和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二、不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6.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巩固统计改革成果,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预警预测机制,完善景气监测体系。
7.持续实施现代产业统计改革,探索季度“三新”经济、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进行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实施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加强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完善互联网经济统计制度监测。
8.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试编云南服务业生产指数,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改进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
9.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
10.加快推进“双控”“双碳”等绿色发展统计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统计基础工作,完善地区能耗核算方法制度,制定云南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
11.建立“准四上”企业库,探索建立健康产业和体育产业名录库。
12.努力争取国家重大统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落地云南。
三、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3.全面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深刻领会《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核心要义。
14.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督察压实责任、推动落实的保障作用,持续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成效,探索开展州市专项统计督察,着力在防范和化解统计造假上下功夫。
15.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执法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我省统计执法由被动响应向主动出击转变。依纪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追责问责,依法公示统计失信企业,充分发挥统计造假案件警示震慑作用。
16.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测评价量化评估、揭示风险的预警作用,锚定“国之大者”,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积极开展统计监测,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可靠统计信息支撑;加强对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提供更加精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监测评价。
17.更加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18.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确保与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19.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具体措施方案,认真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多层面加强统计法治宣传。
四、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0.坚持关口前移,完善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和核查办法,加强数据采集、处理等各环节监控,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比对分析,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21.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管、税务、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做好“达标纳统”,确保单位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完整准确。
22.推动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逐步实现企业原始记录、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
23.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追溯问责制度,推动各级统计机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和相关统计人员岗位责任落实落地。
五、积极优化统计监测分析服务
24.加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基础数据质量,逐步完善评价指标和方法。
25.加强经济监测分析,提升统计监测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围绕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并保持合理增速开展统计监测,加强宏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平台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研分析、监测预警,定期报送分析研究报告。
26.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监测,建立并完善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工业“大个体”统计,助力全省市场主体倍增。
27.加强民生保障监测,围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开展统计监测,着力反映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育幼、教育培训等“幸福产业”发展状况。
28.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和形式,加强统计数据宣介解读,深化微观数据开发应用,满足人民多元化统计需求,提高人民统计获得感。
29.聚焦主业,担好主责。组织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消费投资、人口和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等常规统计调查。
30.开展好社情民意调查。
31.完善派生产业统计,推进第八次投入产出调查。
32.推进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做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利用。
33.认真筹备第五次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六、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
34.结合“数字云南”、“政务云”、“统计云”建设,下大力气推进“智慧统计”项目。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全省统一的智慧统计服务平台,构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云资源中心、统计共享交换平台,打造服务党委政府、行业以及社会公众的多场景应用,助力云南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
35.探索大数据与经济普查、人口、服务业等业务深度融合,探索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三大普查中的应用。
七、扎实推动机关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36.继续坚持开展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切实关爱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7.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持续筑牢安全保密防线。
38.加强政务管理和信息报送,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水平。
39.统筹谋划,创新方式,一体推进,继续扎实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和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档案管理、教育科研、新闻宣传、老干服务及工青妇等工作。
八、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0.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4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42.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事业全领域、覆盖到统计工作全方位、贯穿到统计改革发展全过程,确保全省统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43.着力创建“模范机关”,积极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44.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诠释使命担当。
九、突出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
45.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一体贯彻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统计实践的力量源泉和推动统计工作的具体措施。
46.持续深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47.组织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
48.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始终坚持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用好“三会一课”制度,办好“云南统计大讲堂”,抓好“书香机关”“书香支部”创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49.持续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守住管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
十、弘扬优良作风,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50.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落实“两个责任”。
51.把抓落实作为第一要事,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切实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
52.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推进精文减会,全面改进文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53.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机关效能建设。
5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深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55.坚持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不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涵养“人廉数实、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
56.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