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工作、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做好经济运行监测,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服务和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从严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矢志不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着力 加强 党的政治建设。要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把 “两个维护”作为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把“两个维护”体现 在 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 生动实践 上,体现在贯彻落实 中央 《意见》《办法》《规定》的 具体 行动上,体现在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的 工作实绩 上。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 “四个意识”, 防止 “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事业全领域、覆盖到统计工作全方位、贯穿到统计发展全过程,发挥党组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以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诠释使命担当。
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水平。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 “两张皮”问题,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党建品牌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人、财、物、数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重点防控好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以数谋私等廉政风险点,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督促整改解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深入开展 “能力建设年”活动。要以“能力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将人才强统战略进一步落到实处,强化重实干重业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将那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务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事创业氛围,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推进统计转型发展凝聚活力后劲。
扎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凝聚力量、提振精神、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巩固深化 “省级文明单位”成果,着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二、 全力深化统计领域改革创新
要谋篇布局,开展云南省 “十四五”时期统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统计改革创新发展目标和方向,制定未来5年统计改革创新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新部署,积极推进服务消费统计、农业农村统计、新兴服务业统计改革,完善幸福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健全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统计和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统计调查方法,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制度。开展“三新经济”试算,健全主要农产品统计,强化人口动态统计监测,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探索建立《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开展部门数据收集工作。健全电商平台名录库,加强网络零售、开发区、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改进完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深化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系研究,研究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网络直播销售、大数据应用、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统计方式。研究在企业实行电子台账,推进相关专业探索基层表和采集指标与现行企业经营原始凭证、管理行政记录、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等逐步对接的渠道和方式。加强政府统计机构与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在数据研究开发中的合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统一核算改革
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统一核算改革决策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认真研究核算体制发生的重大改变,全面准确理解统一核算的主要内容,抓好 45项基础指标的分析研判。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劳动工资相关行业的收集、审核、评估制度,确保劳动工资数据反映相关行业经济发展实际。抓紧制定云南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严控基础数据质量,突出衔接性、可比性审核,综合运用趋势匹配性、数据协调性等办法,加强审核评估。扎实做好2019年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生产法、支出法统一核算工作,实现各州市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省数在总量、速度、行业结构上的基本衔接,为2020年生产总值基期更换打好基础。立足经济普查结果,细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及时开展产业经济运行监测。继续推进和完善地方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逐步扩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编制2019年国际收支平衡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做好文化、旅游、体育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
四、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抓紧制定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联合宣传部门, 综合应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普 查区划制图,核实各级区域边界,开展普查区建筑物标绘工作,划分普查小区、编制普查小区码。加强人口普查队伍建设,及时开展 “两员”选聘、业务培训工作,组建有战斗力的“两员”队伍。做好普查摸底工作,收集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基础数据,及时跟踪对比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最大限度减少重登、漏登等误差,为现场登记打好基础。抓好现场入户登记工作,全面布置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两员”入户登记业务指导工作,着重培训入户过程询问技巧,严把数据质量关。认真开展入户登记后的质量控制工作,全面分析登记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明确整改时限,并组织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集中深入普查登记填报现场协助普查员做好登记复查和查缺补漏工作。另外,对于涉及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且没有国家调查队的54个县,要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方式,齐心协力推进两项普查高质量完成。
做好四经普后续工作。做好普查公报、专题分析、课题研究和普查年鉴等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利用经济普查结果全面更新名录库。建设地理信息系统,深入挖掘普查信息价值。深入总结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做好普查评比表彰。
五、持续提升统计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提高经济分析精准度。围绕全省稳增长、稳预期工作目标,持续加大对全省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从深度解读和研判入手,深入解析全省经济运行、发展长短板与值得关注的问题,有效发挥准确监测、科学预警、防范风险作用。继续推进 “统计服务千企”、州市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建立企业家联系机制,分季度召开企业联席座谈会。加强专业联动、上下联动,深入开展调研,摸准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建议。
完善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抓紧建立反映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客观反映云南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新经济核算体系,创新开展新经济增加值核算工作,建立 “三新”经济核算制度拓展资料来源渠道,全面真实反映全省新经济发展态势。制定完善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统计监测办法,探索开展数字经济、自贸区建设、滇中城市协同与发展监测。继续推进“三大战略定位”、长江经济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八大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时效性。
优化统计信息服务。努力强化统计服务时效性。每月底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数据预测情况,关网后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送简要情况,确保在国家数据审定 12小时内形成统计分析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时收集整理省区市主要经济指标报送省委、省政府。改版“数据云南”APP,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管理、分级维护、联动发布的数据发布平台。做好省政府“一部手机”系列和“云南发布”的各项工作。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建立“今日头条”“抖音”统计平台,完善提升门户网站、“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号、“数据云南”等新媒体作用。开展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宣传活动。
六、着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鼓励玉溪深入探索县以下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和途径,开展县对乡镇统计员派出制试点,实行乡镇首席统计员制度,实行县级统计机构对乡镇统计业务、人员、编制、经费统一管理。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按照构建 “基础扎实、工作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开发园区、联网直报单位“六位一体”的统计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强化考核验收,创建“基础数据质量示范乡镇”,促进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升级。完善县乡两级统计规范化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努力提升组织领导、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管理六种能力。深入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将部门统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探索建立部门统计对口联系制度,将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列入年度统计监督检查内容。强化部门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统计法制培训,努力提高部门统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联网直报单位的服务指导和业务培 训,鼓励县级统计机构培树联网直报单位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大力开展联网直报单位规范化交流活动。
七、不断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
依托云南省电子政务 “云上云”平台,搭建云南统计云平台,在此基础上建设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云资源中心。运用云南省统计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数据采集功能,生成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加载部门、行业数据,与统计年鉴数据、社会购买数据一并形成云南省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整合普查、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数据,形成云南省经济社会微观数据库。对部门行政记录数据、商业记录数据、互联网数据等进行清洗转换入库。融合三类数据形成统计大数据库并汇聚于云资源中心,不断丰富数据产品,拓展服务范围,实现数据共享和深度开发,打破专业壁垒和信息孤岛,为政府统计提供及时有益的补充和验证。改变传统统计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实现统计设计、数据收集、整理、存储、分析和发布等统计生产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八、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决策部署,研究探索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的方式和路径。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通过详实的统计资料和可靠的统计数据,结合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取得的数据,全面系统分析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交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统计监督报告。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反映目标是否完成、政策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内部比例关系是否协调、经济社会是否协调发展等情况,按季度向省委、省政府提交经济运行统计监督报告。
九、纵深推进依法治统
坚决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确保取得成效,扎实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促使和推动我省统计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依法统计,切实担负起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统计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切实承担起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要求在云南落地生根。充分运用好 “双随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统计造假问题,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加紧制定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和案件的移送制度,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加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的公示和联合惩戒。印制统计法律法规口袋书,持续推动统计知识和法律法规进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密切关注《统计法》修改,确保《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列为省政府立法计划一档项目。
十、全面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
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学习教育,打造具有云南统计特色的培训教育品牌,加快建设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按照统一核算要求,加强对部门统一核算业务培训,重点对核算方法制度、数据报送、质量审核、统计法律法规等进行培训。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按季度通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及相关专业数据情况,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抽查监督制度,定期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细化 劳动工资统计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调查制度规定要求,加强对基层劳动工资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县级统计机构要加强对调查单位和调查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每年开展不少于 1 次业务培训,确保足够的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切实夯实调查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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