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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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0 0:00:00

2019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 70周年,是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2019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动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完善统计体制,坚定不移深化统计改革,坚决打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攻坚战,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 坚实 统计保障。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扎实开展 “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旗帜鲜明讲政治 要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始终 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坚持 党的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坚持 “四个服从”,反对“七个有之”,把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体现在统计事业的全领域,覆盖到统计工作的全方位,贯穿到统计发展的全过程。 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忠诚履职、服务全局的政治高度认识和做好统计工作 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 优质高效的统计分析 服务好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加强学习强 信念 。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将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转化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强化各级 统计机构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 ,用好 “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转变作风促担当 省统计局党组决定将 2019年确定为“机关作风建设年”。要 深入 查找 “四风”突出问题 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动向新表现,强化 监督检查 整改落实 ,营造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比境界、比作风、比贡献的担当作为氛围。 要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抓好安全保密和政务服务工作,加强与属地社区协调配合,抓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等,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各项 工作 落实落细。

凝聚队伍增后劲。要 认真贯彻支部工作条例,不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党建工作与 统计 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历练和广大党员干部党性锻炼。 要坚定实施 人才强统战略 ,坚持新时期好干部 “五条标准”,树立 “解放思想、迸发激情、勇于担当、团结奋斗”鲜明用人导向,完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大力选拔“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干部, 在实践中 全面提高 干部队伍 统筹谋划工作的能力 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推动改革创新的能力, 打造一支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统计干部队伍, 聚成加快推动统计转型发展的磅礴力量。

二、围绕 中央关于统计工作 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在完善统计体制上取得新突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提高、再普及再领会再认识,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领会精神实质、掌握主要内容,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在深化细化上狠下功夫,在协同推进上狠下功夫,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云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 推动 落实各级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强化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 积极推动 在落实党政同责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强化统计问责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健全统计执法监督体系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充实基层力量,夯实县乡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探索将统计工作向村级延伸。 研究 出台《云南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的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

三、围绕 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着力 搞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要深入贯彻落实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和宗国英常务副省长关于四经普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坚决打赢普查现场登记攻坚战,扎实做好数据处理、报送、复查、质量抽查等工作,圆满完成 四经普 工作任务。要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作为最重要的纪律和工作底线,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每一家单位,查实每一个指标,填好每一笔数据,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充分估计普查登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普查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摸排,提前制定相应预案,明确应急事件的处理措施。要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解决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相关指标数据不匹配等问题。要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指标存在的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指导全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高效开展工作。 强化工作督导,将工作重心放在县、乡两级,强化指导检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及时做好数据处理,认真开展事后数据质量抽查,科学评估普查数据质量。 充分利用好普查资料,在不违反保密规定前提下,积极推动普查资料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普查资料价值。 同时, 适时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 “早快细严实”的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围绕 三大核算改革,着力完善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稳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 国家统计局将于 2019年底实施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0年1月开始实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国数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的基本衔接。为此,我们要稳步推进改革。一是完善核算方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试行)》,在国家试行“双轨制”后,不断总结和积累全面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经验,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开。二是统一核算普查年度各州 、县生产总值。 2019年底前,根据 四经普 数据,统一核算 2018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实现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全省数据基本衔接。三是统一核算2019年各州 、县生产总值。以统一核算的 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为基础,2020年1月,统一核算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快报数据。我们要充分考虑核算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在2019年前三季度采用传统分级核算和统一核算并行的“双轨制”模式,确保可操作性、地区之间的可比性以及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

加快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一是编好全省资产负债表。加强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拓宽资料来源,夯实基础数据,完善编制制度,不断提高资产负债表数据质量。二是组织编制非普查年度地方资产负债表,逐步建立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根据 四经普 资料,研究制定普查年度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编制普查年度地方资产负债表。

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一是按照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二是做好各州 、县 (市、区) 的试点工作,开展相关补充调查,探索编制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三是按照国家最新制度要求,编制报送 2016年、2017年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五、围绕 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

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是中央赋予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要求,在深刻理解和把握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内涵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着手开展高质量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工作。

要完善新动能统计体系,改进工业新经济统计,健全 R&D经费统计体系,改进电子商务、互联网经济统计调查。深化常规统计改革,健全主要农产品统计,推进服务业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强化人口动态统计监测,创新完善能耗核算方法制度,完善中小企业调查统计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即将修订的统计单位划分办法以及新 “四上”企业统计起点标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标准,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年度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完善云南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统计调查体系,改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继续加强高技术制造业、旅游文化业、现代物流业和会展业统计方法制度研究,科学监测反映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六、围绕 全省中心工作 着力提升统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继续开展建设我国民族团结 进步 示范区统计监测,不断完善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发展指数测算和各州(市)绿色发展指数测算的工作。聚焦省委、 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开展统计监测。 研究 制定世界一流 “三张牌”统计监测办法,紧盯政府工作报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八大重点产业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强化跟踪监测,积极监督反映政策落实落地情况,为全省经济发展政策预调微调提供依据。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常规统计。做好“挂图监测”,对标对表、对数对库,围绕全省发展目标、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核算基础指标开展预警监测,发挥好《重要统计信息专报》服务决策参考的作用。优化健全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监测,与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能源 等部门合力构建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与 文化 旅游 合力推进全域旅游统计制度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云南 “三农”发展实际,探索建立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制度和乡村振兴战略进程评价监测指标体系。

加大对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力度,深入诠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变化和特色亮点,增加在主流新闻媒体上的信息发布频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范围,通过统计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更多更快发布统计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对统计信息的知情权。组织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 成立 70周年发展成就等重大主题宣传,进一步增强统计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传播统计声音,讲好云南故事。

七、围绕 部门统计工作 着力推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省级各部门要继续增强共同推进《意见》《办法》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健全本部门本领域数据质量责任体系,着力提高本部门统计数据真实性。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出台本部门统计规范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夯实工作责任,规范数据公布,提高数据质量。

强化政府统计在统计数据发布、统计管理和定量考核评价等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管理。继续深化落实与有关部门会商和联 会议制度,互相交流行业、产业统计分析研究成果,共同为省委 省政府宏观决策做好服务。要继续推动统计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稳定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统计资源优势,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切实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交流、交换,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形成政府统计合力。要依法依规备案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强化部门数据生产流程管理,扎实做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部门统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八、围绕 统计技术现代化,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 “建立全省统计大数据平台”指示精神,参照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应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省级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云南省统计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一是依托“政务云”,建立全省统计大数据云资料中心,整合普查、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数据,打破专业壁垒和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和深度开发。二是结合统计业务需要和未来发展,对部门行政记录、互联网数据等进行收集、挖掘和分析,为政府统计提供及时有益的补充和验证,丰富数据产品,拓展服务范围。三是通过“云计算”带来的技术革新,改变传统统计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实现统计设计、数据收集、整理、存储、分析和发布等统计生产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做好 “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各项工作 全省 政府 统计 机构 上下联动, 合力 打造 “数据云南”的优势品牌。

九、 围绕数据质量,着力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认真制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坚持联网直报即报即审,实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的质量要求。

按照立法程序,加快《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统计法规规章,尽快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等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实行统计数据造假 “一票否决制”。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 “双随机”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畅通违法举报渠道,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不收手不收敛的要从严查处。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提高统计违法案件处置效率。

提高统计普法的 针对性、 实效性,加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推进《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行政学院,为依法治统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参与云南省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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