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云南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统计行风大提升活动,在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中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在推进统计改革发展中孜孜不倦、探索求新,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中多维用力、守住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统计高质量发展服务“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统计高质量发展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等活动,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细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5.深化清廉统计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6.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内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长效机制,持续纠“四风”树新风。
7.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支持群团组织示范创建,履行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推动年度“三服务”清单项目落地见效,打造统计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品牌。
二、持续强化作风建设
8.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化政治机关建设。
9.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数。
10.持续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守住精文减会的硬杠杠。
1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内审监督。
12.开展“统计行风大提升”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严谨、专业、诚信”的统计行风,有效提升统计人员的思想自觉和专业素养。
三、持续强化统计改革创新
13.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及时跟踪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动态,探索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分类标准,探索大数据与抽样调查融合应用研究。
14.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继续探索生态产品总值核算。
15.稳步推进统计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健全完善企业达规纳统长效机制,让统计制度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推动解决“制度跟不上实践”的痛点。
16.大力推进数智化建设,用好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全方位提升统计生产、加工、审核、汇总等全流程质效。
17.推广限下抽样直采程序,持续提升限下抽样调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8.精简优化统计报表和业务流程,拓展行业数据、高频数据、行政记录等多元数据应用,坚决避免重复调查,杜绝对同一调查对象的多头、多次统计调查,严格统计制度审批和管理,把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持续强化统计监测分析
19.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三个定位”、长江经济带发展,锚定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十五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加强重点领域评估分析,动态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20.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及重点领域走势,结合专业和部门数据,综合运用宏观数据分析与微观重点企业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研判经济运行,注重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和潜在风险挑战。
21.开展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探索优化分县跨部门数据交叉比对方法。
22.高质量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23.扎实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汇总与发布解读工作。
五、持续强化统计服务
24.开展“统计服务大下乡”活动,精准感知民生冷暖,真实反映群众所盼、发展所需、治理所困,让统计数据真正成为连接政府与人民的桥梁。
25.大力运用短视频、信息图等可视化形式,用大众语言解读数据、科普知识、澄清误区。
26.认真落实新时代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要求,加强和规范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扎实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信访工作、新闻宣传、乡村振兴、教育科研、保密工作、平安建设、资料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及工青妇建设等工作。
六、持续提升监督效能
27.制定全省统计“九五”普法规划,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深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28.全面落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机制”。
29.按季度对统计数据和有关行业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分析、综合研判预警和核实纠偏改正。
30.系统总结督察工作经验成效,优化督察工作标准化流程,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继续开展2026年省级专项督察,构建常态化督察工作格局。
31.做好2026年国家统计专项督察、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回头看”的各项准备工作。
32.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聚焦数据造假高发行业、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33.统筹开展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深化非现场执法应用,完善边执法、边普法、边宣传、边培训、边服务一体融合的工作新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4.健全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组织等部门的贯通协同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七、持续强化统计培训和统计人才建设
35.组织举办第二轮云南省领导干部统计能力建设研修班,持续举办全省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研讨班。
36.完成全省乡镇统计人员暨基层培训师资培训任务,做好第二轮乡镇统计人员三年轮训收官工作。各州、市、县、区统计局要分层分类分级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37.健全正向激励体系,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保护担当者,锻造一支政治上特别过硬、业务上特别精湛、作风上特别严实的统计干部队伍,为云南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