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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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8/21 0:00:00

第一部分 云南省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 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5.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 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 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 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 协助地方管理州(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 收集、整理东南亚、南亚大通道建设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 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18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 年,云南省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 2018 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和参谋作用,各项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

1.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

一是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宣讲辅导、研讨交流、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确保与党中央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同心同向,行动上步调一致。二是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强化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日常监督,规范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公务接待,严肃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驰而不息整治 四风 ,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全力做好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整改事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清单,按月实施督查督办,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同时,认真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暨党组决议决定执行落实情况 回头看 。四是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 等七项基本制度,建立基层党建工作 一方案、三个清单 管理模式,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机关党建 灯下黑 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2. 认真贯彻中央重大统计改革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紧抓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云南《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学习贯彻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文山、临沧等州(市)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必修课。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州(市)政府、省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开展专项督察,目前各州(市)均已出台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省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已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认真组织起草云南贯彻落实中央《办法》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呈报国家统计局征求意见。二是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修订《云南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点用)》,探索开展对各州(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审核评估工作。三是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制定《云南省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在曲靖、普洱开展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试点,对两市 2018 1-3 季度生产总值实施统一核算。

3. 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统计监测指标体系逐步完善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和投资、工业、贸易等专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陈豪书记调研省统计局指示要求,与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和高校加强合作,初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绿色发展评价工作,计算并发布州(市)绿色发展指数。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力推进八大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发布 2016 年、 2017 年统计监测报告。根据全国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开展云南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认定和增加值增速测算工作。结合云南实际,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健全高原特色农业统计监测办法。积极开展旅游、体育、信息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在全国率先试行特色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昆明积极开展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搭建小微企业 双创 统计监测平台。统计改革创新的力度不断加大,领域不断拓展,效果不断显现。

4. 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四经普工作进展顺利

云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十届省委常委会第 103 次(扩大)会议和全省 2018 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均强调要做好四经普工作;省政府领导专门向州(市)长致信,就做好四经普工作提出要求。省政府于 2018 4 月成立云南省四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省各级政府均已建立普查机构。截至 2018 12 月,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实际到位普查资金 1.34 亿元,工作人员达到 8000 余人,选调普查 两员 ”5.5 万人。特别是,为保障 88 个贫困县普查 两员 报酬,省财政专门下达 2000 万元专项经费。各地通过召开四经普新闻发布会,举办 中国统计开放日 活动,启动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为普查营造强大声势。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普查方案,相继启动四经普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并结合各阶段普查工作任务开展系统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省政府督查室组织 8 个督查组分赴各州(市)开展四经普工作专项督查。全省单位清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单位清查结果初步显示,全省共有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 57.69 万家,比三经普增长 1.09 倍,个体经营户 237.80 万户,比三经普增长 30.4% ,单位核查率为 100% ,正常填表率为 72.1% ,超过国家平均水平。国务院四经普办领导两次到云南指导调研,对我省四经普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将云南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目前,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进展顺利。

5. 持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要求,依纪依法依规对两个县(区) 60 户统计违法企业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处理,对 19 户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认定公示并纳入联合惩戒。全省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共对 2053 个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通过 双随机 检查单位 1738 个),占全省联网直报企业总数的 10.5% ,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66 起。二是开展 以数谋私、数字腐败 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对数据失真、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深刻、不到位等 5 个方面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国家统计局检查。三是抓好《统计法》执行情况整改落实。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监督检查报告,制定 29 项整改措施,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违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限期整改。四是加强数据审核查询。坚持 开网即查,逐日比对,目标定位,动态监测 ,加强数据异常波动企业、项目实地核查,及时纠正统计数据上报偏差。巩固季度数据联审制度和重点部门企业专家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经济指标审核评估机制不断完善。

6. 不断增强统计服务意识, 数库 优势和 智库 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调研服务。按照省政府稳增长工作部署,局领导分组率队前往昆明、曲靖、玉溪等州(市)和云南中烟公司、云南建投集团等企业开展统计工作专题调研,共同找差距、查短板、补弱项。二是做好监测分析。按月对工业、投资、社消等主要经济指标和 GDP 核算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统计监测,加强对经济增长质量效益的分析研究,及时将监测分析情况向省领导报告,做到了早监测、早分析、早报告。 2018 年,省统计局共向省领导呈报《重要统计信息专报》 75 期、专题研究报告 3 篇,其中,得到省领导批示 44 篇次,充分发挥了参谋辅政职能。三是丰富统计信息产品。编印《云南统计年鉴》《云南领导干部手册》等统计资料,开通 云南统计 微信公众号,完善 数据云南 ”APP ,加快 宏观数据库 文献库 建设,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打造 要务 数据库平台,统计信息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

7. 切实加强部门协作,统计工作合力持续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的意见》,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就主要经济指标运行、行业发展情况和统计工作加强会商研判。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名录库单位类型专项审核工作,进一步巩固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四经普部门协作,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11 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四经普工作的文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云南建投集团先后成立内部普查机构,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电网公司、云南建投集团专门发文安排布置四经普工作。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共同建立加强统计调查工作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在统计调查等领域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

同时,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后续工作,发布《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逐级完成农业数据修订,成功组织召开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表彰大会,积极做好普查资料开发与应用。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统计局纳入 2018 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4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 2 个。分别是:云南省统计局(本级)、云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云南省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行政单位,属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截至 2018 12 月,我局行政编制 123 人,实有人数 121 人。事业编制 67 人,实有 64 人,其中:参公管理编制 30 人,实有 30 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37 人,实有 34 人。离休 4 人,退休人员 2018 年不填列。 实有车辆编制 8 辆,在编实有车辆 7 辆。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我单位总收入 6947.15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590.4 万元,上升 29.69% 。其中:财政拨款 6822.85 万元,占总收入的 98.22% ;其他收入 124.3 万元,占总收入的 1.78%, 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2018 年开展 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普查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我单位总支出 6969.41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656.18 万元,上升 31.17% 。其中:基本支出 4370.32 万元,占总支出的 62.71% ;项目支出 2599.09 万元,占总支出的 37.29% 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2018 年开展 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普查项 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 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4370.32 万元。 2017 年增加了 283.07 万元,增幅为 6.93% 主要原因是: 2018 年进行人员增资及补缴 2018 7 月至 12 月增资部分。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84.19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15.8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 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599.09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373.11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开展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批量购买普查物资和设备,补助贫困县普查经费等,故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822.85 万元 ,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22% 。较 2017 年增加了 1616.8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开展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批量购买普查物资和设备,补助贫困县普查经费等,故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162.2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90.32%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事业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招商引资等方面;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0.3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19%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 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7% 。主要用于城乡统筹专项方面;

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6.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83% 。主要用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方面;

5. 住房保障支出 255.1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74%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2.05 万元,完成预算的 68.3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39.98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8.34 万元,完成预算的 76.6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7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2.43%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工作和“小金库”治理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以建设“俭约型机关”为目标,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推行公务接待俭约餐制度,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7 年减少 12.84 万元,下降 13.5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12.76 万元,下降 24.1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减少了赴台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1.14 万元,增加 3.0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1.22 万元,下降 24.65%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的数量、规格、规模和经费,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推行公务卡结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9.98 万元,占 48.7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8.34 万元,占 46.73% ;公务接待费支出 3.73 万元,占 4.55%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39.98 万元, 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4 个,累计 7 人次 。开展内容包括: 1 人赴港澳参加“文化 + 金融”研修学习; 2 人赴芬兰、瑞典执行社会保障统计学习与交流任务; 2 人赴南非、埃及执行农业统计分析交流任务; 2 人赴美国、墨西哥执行统计工作交流任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38.34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38.34 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 辆。主要用于 保障全省统计工作 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 支出 3.73 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3.73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23 批次,接待人次 213 人。主要用于 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统计工作开支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91.17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7.17 万元,增长 2.55%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保障云南省统计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12 31 日,云南省统计局资产总额 15870.9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748.98 万元,固定资产 15121.94 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946.5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709.56 万元。出租房屋 25813 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522.09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 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70.92

748.98

15121.94

11500

134.14


3487.8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05.69 万元,其中:货物类 834.78 万元、工程类 14.45 万元、服务类 1756.45 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件)

(四) 2018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 2018 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8 12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年度资料。

 
文档附件:
云南省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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