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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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2/26 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州(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东南亚、南亚大通道建设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 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统计局,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共设有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含办公室等18个处室),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普查中心),其他事业单位3个(人口战略研究中心、统计执法总队、机关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省统计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动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完善统计体制,坚定不移深化统计改革,坚决打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攻坚战,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1 . 围绕忠诚担当、敢于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坚持“四个服从”,反对“七个有之”,把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体现在统计事业的全领域,覆盖到统计工作的全方位,贯穿到统计发展的全过程。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忠诚履职、服务全局的政治高度认识和做好统计工作。二是着力夯实思想理论根基。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将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转化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三是扎实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查找在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工作落实、推进党的建设以及遵守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四是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定实施人才强统战略,坚持新时期好干部“五条标准”,树立“解放思想、迸发激情、勇于担当、团结奋斗”鲜明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干部,聚成加快推动统计转型发展的磅礴力量。

2 . 围绕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在完善统计体制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提高、再普及再领会再认识,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领会精神实质、掌握主要内容,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在深化细化上狠下功夫,在协同推进上狠下功夫,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云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推动落实各级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强化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积极推动在落实党政同责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强化统计问责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健全统计执法监督体系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充实基层力量,夯实县乡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探索将统计工作向村级延伸。研究出台《云南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的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

3 . 围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着力搞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深入贯彻落实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和宗国英常务副省长关于四经普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坚决打赢普查现场登记攻坚战,扎实做好数据处理、报送、复查、质量抽查等工作,圆满完成四经普工作任务。一是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作为最重要的纪律和工作底线,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每一家单位,查实每一个指标,填好每一笔数据,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二是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充分估计普查登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普查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摸排,提前制定相应预案,明确应急事件的处理措施。三是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解决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相关指标数据不匹配等问题。四是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指标存在的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指导全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高效开展工作。五是强化工作督导,将工作重心放在县、乡两级,强化指导检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六是及时做好数据处理,认真开展事后数据质量抽查,科学评估普查数据质量。七是充分利用好普查资料,在不违反保密规定前提下,积极推动普查资料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普查资料价值。同时,适时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 “早快细严实”的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 . 围绕三大核算改革,着力完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一是稳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完善核算方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试行)》,在国家试行 “双轨制”后,不断总结和积累全面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经验,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做好普查年度各州(市)、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2019年底前,根据四经普数据,统一核算2018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实现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全省数据基本衔接。做好2019年各州(市)、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以统一核算的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为基础,2020年1月,统一核算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快报数据。二是加快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编好全省资产负债表,加强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拓宽资料来源,夯实基础数据,完善编制制度,不断提高资产负债表数据质量。组织编制非普查年度地方资产负债表,逐步建立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根据四经普资料,研究制定普查年度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编制普查年度地方资产负债表。三是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8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做好各州(市)、县(市、区)的试点工作,开展相关补充调查,探索编制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按照国家最新制度要求,编制报送2016年、2017年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5 . 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

一是完善新动能统计体系。改进工业新经济统计,健全 R&D经费统计体系,改进电子商务、互联网经济统计调查,继续加强高技术制造业、旅游文化业、现代物流业和会展业统计方法制度研究。二是深化常规统计改革。健全主要农产品统计,推进服务业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强化人口动态统计监测,创新完善能耗核算方法制度,完善中小企业调查统计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即将修订的统计单位划分办法以及新 “四上”企业统计起点标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标准,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年度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完善云南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统计调查体系,改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

6 . 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着力提升统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开展统计监测。继续开展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统计监测,不断完善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发展指数测算和各州(市)绿色发展指数测算的工作。研究制定世界一流 “三张牌”统计监测办法,优化健全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监测,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合力构建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合力推进全域旅游统计制度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云南“三农”发展实际,探索建立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制度和乡村振兴战略进程评价监测指标体系。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常规统计。三是围绕全省发展目标做好“挂图监测”,对标对表开展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核算基础指标开展预警监测,发挥好《重要统计信息专报》服务决策参考的作用。加大对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力度,深入诠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变化和特色亮点,更多更快发布统计信息。

7. 围绕部门统计工作,着力推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一是与省级各部门共同推进《意见》《办法》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贯彻落实,指导部门加快出台本部门统计规范化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健全部门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夯实工作责任,规范数据公布,提高数据质量。二是继续深化落实与有关部门会商和联系会议制度,互相交流行业、产业统计分析研究成果,共同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做好服务。三是继续推动统计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稳定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统计资源优势,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切实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交流、交换,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形成政府统计合力。

8 . 围绕统计技术现代化,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 “建立全省统计大数据平台”指示精神,参照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应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省级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云南省统计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一是依托“政务云”,建立全省统计大数据云资料中心,整合普查、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数据,打破专业壁垒和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和深度开发。二是结合统计业务需要和未来发展,对部门行政记录、互联网数据等进行收集、挖掘和分析,为政府统计提供及时有益的补充和验证,丰富数据产品,拓展服务范围。三是通过“云计算”带来的技术革新,改变传统统计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实现统计设计、数据收集、整理、存储、分析和发布等统计生产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各项工作。全省统计系统上下联动,合力打造“数据云南”的优势品牌。

9 . 围绕数据质量,着力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是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认真制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坚持联网直报即报即审,实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的质量要求。二是按照立法程序,加快《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统计法规规章,尽快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等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实行统计数据造假 “一票否决制”。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畅通违法举报渠道,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不收手不收敛的要从严查处。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提高统计违法案件处置效率。四是提高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推进《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行政学院,为依法治统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参与云南省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 2019 年部门预算单位共 5 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 5 个;部分供给单位 0 个;特殊供给单位 0 个;自收自支单位 0 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1 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 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 个。截止 20 18 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190 人,其中:行政编制 123 人,事业编制 67 人。在职实有 185 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5 人,财政部分供养 0 人,非财政供养 0 人。

离退休人员 112 人,其中: 离休 4 人,退休 108 人。

车辆编制 12辆,其中:局机关核定编制车辆8辆,下属事业单位未参加车改,有公务用车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0辆,其中:局机关8辆,下属事业单位2辆。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 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573.10 万元, 2018 年增加 893.55万元,增长19.0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573.1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573.10 万元, 2018 年增加 893.55万元,增长19.09%。 其中 :本年收入 4986.98 万元,上年结转 586.12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986.98 万元(本级财力 4790.98 万元,专项收入 0 万元,执法办案补助 0 万元,收费成本补偿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 19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73.10 万元 ,较 2018 年增加 893.55万元,增长19.09%。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573.1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890.98 万元,项目支出 900 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

20105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 行政运行 ”支出 2826.96 万元,主要 用于 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及 因公出国(境)和 统计日常调查工作的支出

201050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 机关服务 ”支出 169.22 万元,主要 用于下属事业单位 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及统计日常 业务 工作的支出

201050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 专项普查活动 ”支出 400 万元,主要 用于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 支出

201055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 事业运行 ”支出 309.10 万元,主要 用于下属事业单位 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及统计日常 业务 工作的支出

20105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支出 656 万元,主要 用于 统计 常规业务 工作支出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 7.02 万元,主要 用于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 0.05 万元,主要 用于事业单位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 363.70 万元,主要 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 16.81 万元,主要 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支出

215051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工业和信息业监管 电子专项工程 ”支出 579.30 万元,主要 用于统计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项目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 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支出 244.94 万元,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支出总计 5573.10 万元。

(二) 财政拨款安排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支出分别列: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 3104.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04.62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 1724.9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86.36 万元,项目支出 938.60 万元) “资本性支出” 157.4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57.40 万元

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 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 27 个,采购预算资金 464.82 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统计局 201 9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

201 9 “三公”经费预算数 201 8 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 9 年云南省统计局出国(境)费预算 40万元,与201 8 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结合统计制度改革需要,开展统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统计培训班等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 9 年云南省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50万元,与201 8 年预算持平,其中:购置费 0万元、运行费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统计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如常规统计业务、大型普查调查等公务用车开支。

3、公务接待费

201 9 年云南省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 30万元,与201 8 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省外相关部门来滇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 基本支出情况

201 9 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890.98 万元,较上年增加 489.89 万元,增长 14.40 %。 其中: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 3104.6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9.79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786.36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0.21 %。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增加;新进单位人员,人员经费增长。

(三) 项目支出情况

201 9 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 1096 万元,较上年 增加 26 万元, 增长 2.43 %。如常规统计业务、大型普查调查等开支。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生态满意度调查项目工作,统计常规业务经费略有增长。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经济普查每 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 201 9 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安排 786.36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 2018 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 2018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 2018 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发挥好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认真履行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的统计工作新角色。计分员要统好统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是保证咨询和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基础;监测员要做好统计监测与预测预判,是统计信息职能的延续和深化;服务员做好统计服务,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扎实可靠的统计支撑,是信息、咨询职能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促进统计信息和咨询职能的优化,促进统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文档附件:
  云南省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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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云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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