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18319
发布时间:2018/8/23 0:00:00

云南省统计局 201 7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统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统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州(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东南亚、南亚大通道建设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17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我省统计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云南省统计局党组团结带领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预测研判水平和统计服务能力,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1.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我作为省委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先后在曲靖市和局机关开展宣讲辅导。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了1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和4次学习研讨,分别召开了中央巡视“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把牢政治方向,增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省统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住“关键少数”,注重强化党组班子自身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性锻炼。以深入贯彻落实陈豪书记到省统计局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在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纪律要求从严、党内生活从严上下功夫,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年召开33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5次。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数、管钱的良好氛围。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严格落实《条例》和《准则》。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局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分别为所在支部党员上专题党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始终走前头、作表率,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廉洁从政氛围。

三是积极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采取“七个一批”等多种形式培养锻炼干部,营造了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提拔副局长1名,增加副处级领导职数3个;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10名;招录安置、交流学习、调离调入、岗位轮换干部24人。重视和支持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建设,全年支持调整州(市)局领导班子7人。全省38人通过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实施“首席统计师制度”,省局27名和昆明市局6名年轻干部获颁首席统计师聘书,为统计事业储备了后备人才,干部队伍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认真开展全国、全省统计系统先进评选工作。评选出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1名、先进个人5名。

四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担起定点扶贫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扶贫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布置精准扶贫推进工作。落实“挂包帮”回访要求,局领导多次带队到扶贫点巧家县中寨乡下寨村开展“七个一”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奋力推进改革创新,重大统计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稳步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深入贯彻中央《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立足我省实际,开展专题调研,起草我省《实施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专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监督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全省统计系统全力以赴抓部署、促落实。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中央《办法》印发后,省委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按“党政同责”的要求,共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切实抓好党政领导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全省统计系统及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执行《办法》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扎实抓好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陈豪书记到省统计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宗国英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形成了“局党组统筹推进、分管领导牵头、有关处室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限时完成,并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落实情况。

四是重点领域关键性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围绕三大核算改革任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统一核算改革,研究制定省级统一核算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认真落实好编制资产负债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周密组织,积极探索建立云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指标体系,深入推进云南省2017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好相关准备。

五是认真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研究建立了云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和省委组织部印发各州市各部门执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显示,2016年,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数在全国排第10位;公众满意程度在全国排第14位,我局及时进行了解读分析,相关成果作为2018年省“两会”材料公开发布。初步完成了2016年各州市绿色发展指数测算工作。

3.坚持依法治统,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及时制定《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我在《云南日报》刊发署名文章,开展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制作宣传展板,组织省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文山、德宏、怒江等州(市)将《统计法》列为党校必修课目之一。

二是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对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对昭通市镇雄县、昆明市五华区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宗国英常务副省长、省纪委陆俊华书记等省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昆明、昭通各级党委政府和统计部门高度重视,省统计局依法及时组织执法检查,目前正在按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的批复意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整改。

三是高度重视源头数据质量,严防弄虚作假。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云南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实施细则》和《云南数据质量评估办法》,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监督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数据生产全流程的规范和控制。针对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4个州(市)及所属8个县市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及时整改或出具书面数据真实性承诺,从源头严防统计弄虚作假,提高数据质量。

4.积极践行统计工作的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开展“挂图监测”。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践行统计工作的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按月、按季对支撑GDP基础指标和主要指标实行“挂图监测”,为党委、政府挂图指挥和主管部门挂图作战当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对重点州(市)、重点行业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一天一通报”,局领导分别带队,分批次主动到国家统计局汇报沟通,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报告,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和参谋职能作用。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加强预测研判和分析解读。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由局领导带领调研组赴8个重点州(市)开展专题调研,对经济走势进行认真预测研判,及时向省政府上报“1加8”经济预判调研报告。抽调5名处级干部参加省政府稳增长督导调研,积极参与省政府和10个重点州(市)政府就经济运行的“短板”及面临困难,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差距、查短板、补弱项,提出意见建议,为稳增长促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和重要参考。去年共报送《重要统计信息专报》63期,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43篇次。

三是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和民调工作的指示批示为基本遵循,认真参与了公众生态满意度、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等国家项目,组织完成了省依法行政调查、省群众安全感调查等省内调查项目,真实反映民意,提供决策参考。

四是加强统计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提高统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深入宣传云南统计工作,积极为云南统计改革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国信息报》用7个专版刊发了《新理念开辟新局面—云南省统计局力推“七大理念”工作纪实》等10多篇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统计报刊的宣传主阵地作用。

五是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为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多元化需求,组织编印《新理念新征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发展成就报告》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发展成就数据》,提供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作为重要参考资料。“两会”期间,组织编印《云南发展报告》《数据云南》等资料,为代表委员参政议政提供参考,成立“两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小组,赴大会现场为代表委员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受到代表委员的好评。继续组织编印《云南统计年鉴》《云南领导干部手册》等统计产品;及时加载和升级《数据云南》手机APP,用户已近万人。

5.强基固本,统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及时召开全省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座谈会,会同省编办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县、乡统计机构和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注重提升“双基”建设水平,实现重心下倾、力量下沉、保障下移,为基层划拨补助经费增长30%。积极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统计力量,积极探索整合乡镇统计资源,加快推进县级普查机构和民间调查机构建设,解决人员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

二是大力实施人才强统工程。在全省统计系统组织100名统计领导干部到西安交通大学培训,到革命圣地延安接受党性教育;选派160多名州(市)局长、统计业务人员、边疆少数民族及贫困县和藏区统计干部参加国家局举办的有关培训班;成功组织全省统计系统459人次参加2017年国家统计执法资格云南考点考试培训工作,取得了合格率为73%、西南第一、全国第八的优异成绩;组织5900多人参加了省局各专业处室举办的业务培训,同比增长34%。昆明、曲靖、昭通、玉溪、楚雄、红河、大理、德宏等州(市)分别组织业务骨干赴国内知名高等学府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其他州(市)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业务培训。

三是积极推动统计信息化建设。积极加强与省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厅就“统计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项目的沟通协调,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项目评审。目前,该项目按照省政府的批复,正统筹纳入“云上云”一并建设。同时,完成了“三网”、“三系统”、“八平台”的应用升级和运行维护工作。在“三中心”上完成了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强化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监测和管理,保证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各州(市)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基础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昆明市建成了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发布为一体的小微企业“双创”直报平台,曲靖市县级APP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临沧、楚雄、文山、红河“桌面云”集群网站系统投入使用,保山市74个乡镇(街道)统计专网全面建成,都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根据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办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职能,落实部门统计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和监督,不断规范、协调和管理好部门统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企业和项目单位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制定出台《云南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依托部门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利用工商“五证合一”共享信息辅助界定名录库单位类型的专项审核,建立了信息共享的有效机制。

6.有序推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项普查和调查取得新进展

一是扎实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省各级普查机构、相关部门和普查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和清查摸底工作,扎实推进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和遥感测量工作,科学谋划普查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评估工作,通过全省农业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历时三年的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总结表彰会上,我省5个单位被表彰为国家级先进集体、4人被表彰为国家级先进个人。

二是积极筹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省州(市)县及时成立了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召开“四经普”专题研讨会议、部门座谈会,积极开展调研,科学谋划,指导推动我省普查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按照分级、分专业负责的原则,编印了《云南省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方案》和《填报实例分析》,指导各州(市)开展方案布置、调查实施、数据填报、问题解答、人员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省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培训、物资采购、预算编制顺利完成。

在2017年度国家统计局专业业务工作考核评比中,我省15项统计业务工作被国家统计局考核为优秀或良好等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统计局纳入201 7 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云南省统计局(本级)、云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云南省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统计局人口战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行政单位,属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 20 1 7 年12月,我局行政编制 126 人,实有人数 11 3 事业编制 67 人,实有 59 其中 参公管理编制30人 实有 2 5 ;财政补助事业 编制 37 人,实有 3 4 离休 8 人,退休 人员201 7 年不再填列 实有车辆编制 8 辆,在编实有车辆 7 辆。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 7 年我单位总收入5356.75万元,较201 6 减少 3459.67 万元, 下降 39.24 %。其中:财政拨款 5225.15 万元,占总收入的 97.54 %;其他收入 131.59 万元,占总收入的 2.46 %。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 7 年我单位总支出 5313.23 万元,较201 6 减少 3918.30 万元, 下降 42.44 %。其中:基本支出 4087.25 万元,占总支出的 76.93 %;项目支出 1225.98 万元,占总支出的 23.07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 7 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4087.25 万元。 较201 6 年增加了 959.98 万元,增幅为 30.69 %,主要原因是:补缴 下属 3个事业单位 2014年10月至201 7 年12月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83.51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16.4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 7 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225.98 万元。较201 6 减少 4878.2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 大部分物资和设备采购及贫困县补助经费等已在 2016年支出完毕,2017年主要为资料开发等收尾工作,无大额支出发生,故项目支出大幅下降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 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206.0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98 %。较201 9 减少 3971.0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 大部分物资和设备采购及贫困县补助经费等已在 2016年支出完毕,2017年主要为资料开发等收尾工作,无大额支出发生,故项目支出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148.3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9.68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事业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 招商引资等方面;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0.7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3.46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 3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7 %。主要用于节能降耗专项统计等方面;

4. 城乡社区支出 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01 %。主要用于 城乡统筹专项 方面;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 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75 %。主要用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方面;

6 . 住房保障支出 225.8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4.34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 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 94.89 万元,完成预算的 79.0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52.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7.20 万元,完成预算的 74.4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6.5 %。201 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工作和“小金库”治理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以建设“俭约型机关”为目标,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推行公务接待俭约餐制度,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1 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 6 年减少 0.67 万元,下降 0.7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20.36 万元, 增长 62.88 %。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 增加应邀赴台团组进行统计业务交流研讨 故费用有所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2.59 万元,下降 25.2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8.43 万元,下降 63.00 %。201 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的数量、规格、规模和经费,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推行公务卡结算。贯彻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要求,按时封存公务用车车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 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52.74 万元,占 55.5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7.20 万元,占 39.20 %;公务接待费支出 4.95 万元,占 5.2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52.74 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5 个,累计 15 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人赴法国、意大利参加旅游统计体系业务交流学习;1人赴法国参加商贸统计交流学习;9人赴台湾参加统计业务交流学习;2人赴希腊、土耳其参加统计业务交流学习;1人赴美国参加统计信用于统计数据质量研究专题培训。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37.2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37.20 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 辆。主要用于 保障全省统计工作 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4.95 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4.95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49 批次,接待人次 401 人。主要用于 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统计工作开支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 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74 万元,较201 6 增加 285.86 万元, 增长 73.65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保障云南省统计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 7 年12月31日,云南省统计局资产总额14924.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1.99万元,固定资产14,412.3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 减少 10566.12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减少 5078.31 万元。出租房屋25813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545.04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 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98.01 万元,其中:货物类242.66万元、 工程类34.96万元、 服务类120.4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省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省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根据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附件1:云南省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计表

 
文档附件:
 云南省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计表.xlsx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至195号

电话:0871-65108420

主办单位:云南省统计局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6

滇ICP备18010677号-2

滇公网安备53010302000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