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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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8/2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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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州(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东南亚、南亚大通道建设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主题教育取得重要成果。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各项重点措施。

2.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对照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21项统计专项任务,印发我省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数据核查机制,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首次专项统计督察成效初显,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制度12项,在主题教育中统筹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有序有力完成常规统计督察服务保障,统计监督合力基本形成,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治统依法统计能力水平。

4.有序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投入产出调查,扎实推进单位清查工作,做好现场登记准备,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调配合,规范数据采集流程,全面真实完整反映云南近五年经济发展情况。

5.稳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体系。巩固拓展统计核算改革成果,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健全现代化产业体系统计,持续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创新完善评价方法,完成2022年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省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评价。

6.强化统计监测分析研判,统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围绕“三个定位”、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进展的监测,进一步拓展指标范围、完善指标体系,开展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县经济运行监测和2023年辐射中心建设考核。服务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

7.坚持多措并举,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提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业务流程规范,建立各专业分州市数据评审机制,明确分专业、分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追溯清单等。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技术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中的应用,结合执法检查结果筛选数据质量风险企业,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明显提高。

8.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迈出新步伐,稳步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开发。顺利完成全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探索推动企业统计数据生产过程规范化、电子化,管理平台建设助力经济普查,大数据统计应用取得新突破,助力园区经济统计监测,提升民生领域调查能力,为提升民生领域调查能力、更好服务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9.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统计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基层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统计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坚守安全红线,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离退办、政法处、设管处、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服新处、农村处、经贸处、投资处、人口处、社科处、县域处。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云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2.云南省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

3.云南省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4.云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5.云南省统计局信息景气中心;

6.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教育科研中心;

7.云南省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云南省统计局(本级);

2.云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3.云南省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

4.云南省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5.云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6.云南省统计局信息景气中心;

7.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教育科研中心;

8.云南省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

纳入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5人。其中:行政编制1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9人(离休0人,退休14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出部分车辆已报废封存暂未办理下账手续。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52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6.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21.01万元,增长64.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72.24万元,增长68.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151.2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部门所属3个原中央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因调查任务增加,统计常规业务专项经费投入较2022年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61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5.56万元,占总支出的57.90%;项目支出4046.31万元,占总支出的42.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62.30万元,增长67.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3.93万元,增长20.95%;项目支出增加2898.37万元,增长252.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65.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7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3.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46.3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2699万元。常规统计工作业务支出898.21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支出170.29万元,专项统计业务项目支出169.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相比增加3910.51万元,增长69.15%,主要原因是开展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3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事业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统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64万元,决算为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5万元,决算为6.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66%,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9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34%,完成年初预算的3.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64万元,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5万元,决算为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9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2万元,下降4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0万元,下降4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12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降幅明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87万元,比上年增加71.63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相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统计局资产总额8015.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6.24万元,固定资产6103.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75.9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8.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5万元;出租房屋30078.27平方米,账面原值115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1.8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1.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1.4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6.8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1: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云南省统计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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