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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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2/27 0:00:00

2016年,省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基本遵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深化统计改革,加快推进现代统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全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

2016年,省统计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云松为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协调和全面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向正确、运作高效、服务优化。

 同时,为进一步建成权责分明、信息准确、反应迅速的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建立统计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在各州(市)设立专兼职统计政府信息联络员,并在重点县、市、区设立新闻宣传员,构建了省、州(市)、县(区)三级联动的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有力保障了报送渠道的畅通、审核发布的及时、信息内容的准确。此外,省统计局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网站显眼位置公布统计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邮箱,切实加强了对统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力度。

 (二)规范运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省统计局加强规范运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及时公布统计数据。把社会关注的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及经济运行监测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包括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云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大型普查和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数据,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等。二是按照规范,及时公布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

三是加强开放参与,切实推进统计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展数据开发应用。2016年,省统计局与云南财经大学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书》,引入第三方对统计数据及经济形势进行解读评估,将更好地促进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

 (三)精准把脉,切实加强解读回应

 省统计局紧扣热点脉搏,全面准确、创新方式做好数据解读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带头做好数据解读。局主要负责人通过季度通报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成效,及时解读经济数据,传递权威信息,在《中国信息报》上发表7篇署名文章,生动及时地宣传了云南统计工作的亮点、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的云南统计新实践,以及年内云南经济跨越发展的九大亮点等内容。二是加强宣传,做好部门数据解读。通过召开季度通报会的形式,解读和发布云南经济运行情况,《云南日报》、《春城晚报》和“云南电视台”等云南主流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宣传报道。今年,省统计局进一步规范了云南统计信息网(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数据”、“经济信息”等热点栏目,按月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读有关数据,加强统计宣传。同时,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开设了“云南省22条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专题”,做好省委省政府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三是加强合作,创新数据解读评估方式。以和财大共建合作平台为切入点,加强统计数据的评估解读,合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实现数据共享并做好数据开发应用研究,努力提升相应的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能力,有力助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四)优化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统计局优化服务质量,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强化责任,回复要求及时有效。省统计局切实强化责任,健全完善了《云南省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及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舆情信息报送,完善本部门本系统形势政策教育。省统计局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及不定期对涉及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进行密切关注,第一时间回复网上来访及留言,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2016年,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信访系统、依申请公开平台共接受群众答疑17件,回复17件,做到了桩桩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通过网上行政审批大厅接受非统计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群众投诉3件,做到了耐心解释和有效引导。

二是形式多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统计工作的宣传。积极开展省“两会”统计服务,2016年共编印《云南统计年鉴》与《云南领导干部手册》各3000册,编印《云南发展报告》及《数据云南》2800册并在“两会”期间发放给代表和委员,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掌握省情、科学决策的好帮手。每年开展的“统计开放日”活动,也是推动统计公开透明,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零距离地观察统计、感受统计的好渠道。

(五)抓好落实,健全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清理原有制度,结合实际,出台了《云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岗位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统计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健全了《云南省统计网站管理办法》,修订了《云南省统计局政务信息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各项制度完善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界定了工作权责,明确了工作任务,加强了监督考核,增强了对当前工作的适应性,确保了深入、规范、有序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及时报送和更新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建立健全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切实推进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服务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及时对社会公众发布重要信息通报48篇,做到了社会热点经济数据及时透明。

三是优化统计政府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升级了网站服务系统,整合网站资源,优化栏目设置,增强互动交流。对部分内容重复、过时的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归并;对公众监督类栏目“云南省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统计违法举报”等加大监督回应力度;开设了“网上办事”一栏,并对即时性栏目加快更新频率。明确了各栏目主要负责处室,结合实际工作,设定更新目标,规定更新时限,有力的提升了网站内容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丰富性。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力争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强、文字功底深的统计政务信息专业队伍。2016年,召开了云南统计新闻宣传通讯员培训班、全省统计系统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培训会得到了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中国信息报社的大力支持,分别派出专家做专题辅导,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对各级统计系统扎实推进统计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普遍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和自信心,提升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可读性。

(六)发展创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云南统计政府信息公开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内部信息网和精品统计资料为支撑,以网上办事大厅、网上信访系统、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及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为抓手,着力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着力打造“数据云南”手机客户端APP。“数据云南”手机客户端APP是云南统计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的创新举措和大胆尝试。应用平台设置最新发布、数据揽胜、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经济热点、决策参考、智慧搜索及热点名词8个栏目,内容涵盖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数据,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指标及热点名词,提高了统计数据公开发布效率,受到了和段琪副省长、省政协秘书长刘建华等多位领导的肯定。2016年省“两会”期间,为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省“两会”列席人员超过300人次安装了“数据云南”手机客户端APP,扩大了统计信息受众,进一步加强了政府政策的解读。

二是整合多个平台资源。通过网站升级,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增加“网上办事”一栏目,将网上办事大厅涉及省统计局职能的三项行政审批事项链接在栏目下。将省统计局梳理权责清单共20项,在门户网站开辟 “权力清单”专栏向社会各界公布,其中包括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

同时,省统计局与省网络中心进行了多次沟通,畅通了网上信访系统的访问渠道,并新申请增加16个州市统计局作为被转交督办单位,即将实现系统内信访件处理“一转多”,极大提高了网络办理人民来访信件的效率。2016年省统计局建立了在《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上的登录账号,为进一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搭建了网络化、常态化运作平台。这一系列的工作整合了信息和资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

 二、存在的不足

 2016年,省统计局以创新服务方式,抓牢抓实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拓展统计信息的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尽可能地把履行职能过程中获取的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充分体现统计工作的特色。

 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使信息公开各个环节有规可依。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引导工作。

 三是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快“数据云南”手机客户端APP建设,继续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优化栏目设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众互动和监督;进一步加强统计新闻宣传,通过设置现场服务点、开展社区服务、邀请媒体报道、发布政府公报及通报重点工作等措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云南省统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48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0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48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5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36

3.网络申请数

17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54

1.按时办结数

5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5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2

2.兼职人员数

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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