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0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 10 月 25 日 (周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 : 00 — 11 : 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 : 00 — 4 : 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 : 00 — 11 : 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 : 00 — 4 : 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考资格条件
根据《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具体报考条件为: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
2 、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4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6 月 19 日 。在昆单位的报名工作,由云南省统计局组织。其他州市的报名、考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名表可到本网网上办事栏目下载( http://www.stats.yn.gov.cn/TJJMH_Model/newsview.aspx?id=536700 )。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原件一张(须经单位盖章),并交近期半寸(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同时交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原件。
四、考试费用及考试用书征订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云发改收费〔 2007 〕 558 号), 2008 年度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0 元,两科共计 100 元。考试用书请在报名时一并办理征订手续。
五、考试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请于 10 月 9 日 -— 24 日期间到报名地点领取。
六、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 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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