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就2018年GDP数据修订问题接受中国信息报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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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3 0:00:00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就2018年GDP数据修订问题接受中国信息报专访

来源: 国家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11-22 09:30

2019 11 22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 2018 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局核算司负责人就此接受了《中国信息报》专访。

记者: 四经普后为什么要对 2018 年全国 GDP 数据进行修订?主要依据有哪些?

核算司负责人: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年度 GDP 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为 GDP 初步核算。受资料来源限制,初步核算主要采用进度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核算。第二次为 GDP 最终核实。主要依据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修订。在经济普查年份,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 GDP 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2018 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为 GDP 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 GDP 核算方法,对 2018 GDP 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记者: 2018 年全国 GDP 数据修订后, GDP 总量、结构等方面会有什么变化?

核算司负责人: 2018 GDP 初步核算数修订,主要是针对经济普查后基础资料的变化,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经济普查年度 GDP 核算方案进行的。修订后的 2018 GDP 919281 亿元,与 2018 年初步核算数 900309 亿元相比,总量和幅度分别增加 18972 亿元和 2.1% 。与前三次经济普查年度 16.8% 4.4% 3.4% GDP 增幅相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 GDP 修订幅度最小。

2018 GDP 数据修订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 7.0% ,比初步核算数降低 0.1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39.7% ,比初步核算数降低 1.0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53.3% ,比初步核算数提高 1.1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进一步提高。

记者: 四经普后全国 GDP 数据修订对 2019 年全国 GDP 增速有何影响?

核算司负责人: 根据我国现行 GDP 核算方法规定, GDP 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在初步核算 2019 GDP 时,将以 2018 GDP 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 2018 GDP 修订数在总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对 2019 GDP 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 GDP 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记者: 2018 年全国 GDP 数据修订后,是否要对 GDP 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核算司负责人: 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当发现对 GDP 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核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需要对 GDP 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四经普后,国家统计局将根据 2018 GDP 修订结果对 GDP 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此外,由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了 2017 年制定的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在对 GDP 历史数据修订时,还要对有关行业数据进行修订。由于工作量大, GDP 历史数据修订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待 GDP 历史数据修订完成后,将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

记者: 据报道,国家统计局将以四经普为契机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目前该项改革进展如何?

核算司负责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重大统计改革任务和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以来,国家统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完善统计核算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认真开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制定印发《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试点试算。目前,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进展顺利,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从 2020 年初开始,国家统计局将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统一核算 2019 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基本衔接。

记者: 四经普后, 2018 年全国 GDP 数据进行了修订,是否会同时对地区 GDP 数据进行修订?相关修订结果何时发布?

核算司负责人: 这次普查后,我们既要对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也要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目前,我们正在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地区) 2018 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和历史数据进行系统修订。 2018 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国家统计局将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在公布 2019 年本地区生产总值时一并公布。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将在 2020 年各种统计出版物上陆续对外公布。

(来源:国家统计局 网址: 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911/t20191122_1710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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