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小微企业 [1] (以下统称小微商贸企业)快速发展,整体规模不断扩大,增速高于全行业,对激发市场活力和促进就业增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小微商贸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增速高于全行业
2018 年末,全国小微商贸企业法人单位 684.4 万个,从业人员 3335.9 万人,分别比 2013 年末( 2013 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长 133.3% 和 24.7% ,分别比全国商贸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数增速高 3.1 和 7.0 个百分点;在全国商贸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数中所占比重分别为 98.8% 和 70.8% ,分别比 2013 年末提高 1.3 和 4.0 个百分点。
2018 年末,全国小微商贸企业资产总计 27.9 万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64.6% ,高于全国商贸企业资产总计增速 9.9 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0.0 万亿元,比 2013 年增长 77.6% ,高于全国商贸企业营业收入增速 33.9 个百分点。
二、小微商贸企业东部地区占比较大,中西部地区发展较快
(一)东部地区小微商贸企业占比接近六成
2018 年末,东部地区小微商贸企业法人单位 409.7 万个,从业人员 1833.5 万人,分别比 2013 年末增长 118.2% 和 18.3% ;在全国小微商贸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中所占比重分别为 59.9% 和 55.0% ,分别比 2013 年末下降 4.1 和 3.0 个百分点。
从主要经济指标看,东部地区小微商贸企业 2018 年末资产总计 18.7 万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62.3% ;在全国小微商贸企业年末资产总计中所占比重为 67.0% ,比 2013 年末下降 1.0 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小微商贸企业 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8.6 万亿元,比 2013 年增长 69.6% ;在全国小微商贸企业全年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为 71.4% [2] ,比 2013 年下降 3.4 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发展快于东部
中、西部地区小微商贸企业法人单位分别为 151.2 和 123.5 万个,分别比 2013 年末增长 159.4% 和 160.9% ,增速分别比东部地区快 41.2 和 42.7 个百分点;在全国小微商贸企业法人单位数中所占比重分别为 22.1% 和 18.0% ,分别比 2013 年末提高 2.2 和 1.9 个百分点。
从主要经济指标看,中、西部地区小微商贸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6.1 和 5.3 万亿元,分别比 2013 年增长 100.6% 和 101.6% ,增速分别高于东部地区 31.0 和 32.0 个百分点;在全国小微商贸企业全年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 15.3% 和 13.3% ,比 2013 年提高 1.8 和 1.6 个百分点。
注:
[1] 是指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批发业企业、从业人员 50 人以下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零售业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
[2] 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未作机械调整,下同。
(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
(来源:国家统计局 网址: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12/t20191220_171868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