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云工信网信〔2010〕166号)精神,我局按要求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2009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安排了2名工作人员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人,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保障工作规范、有序、持久、健康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制定了《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制度》、《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以《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七项制度的通知》(云统发〔2008〕127号文件)印发。另外,我局制定的《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及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通知》(云统发〔2008〕56号)和《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种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始终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我局原有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后台技术支持不统一,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降低,也与目前全省信息化建设所倡导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发展方针不符的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决定投入专项经费,通过组织技术攻关,今年年初成功将已有门户网站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系统进行了对接。云南省统计局也成为我省省级政府部门中第一家实现门户网站与公开网站统一平台的单位,受到了省工信委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
根据《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发布,并适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和维护,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全省统一的规范格式、标准进行编制,覆盖了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部信息,目录分类清晰,形成了科学、系统、标准、完整的目录体系,被编入《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材》目录文件编制的示例。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等情况
政府统计部门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主体。政府统计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统计信息也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明确将统计部门定位为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重要主体,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三)2009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行政执法、统计动态、统计信息、统计业务、服务指南、四项制度专栏、依申请公开等10个主栏目,和有关法律法规、统计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统计执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公示表、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经济信息分析、统计数据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公报、专项公报、云南省情、普查公报、统计标准、统计制度方法、统计知识ABC、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申请表格下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告、统计资格培训考试等19个子栏目。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
我局制定的《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及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通知》(云统发〔2008〕56号)和《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各种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适用于云南省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目前,我局尚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统计信息。
( 五)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信息情况
2009 年,我局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和出版图书资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政府信息10多万条次。
(六)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统计动态、统计信息基本每周都有更新,其他相对固定的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行政执法、统计业务、服务指南、四项制度专栏等信息均能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的20日内发布或更新,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也进行了适时更新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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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09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情况
2009 年度,我局共受理当面申请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事项100多项,主要申请公开内容为分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数据信息。
(二)2009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理情况
2009 年度,我局对100多项当面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根据要求全部及时当场提供。
(三)2009年度没有不予公开的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2009 年度我局没有产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09 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 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一度的“两会”召开,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两会”提供有关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历来是云南省统计局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为了总结宣传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巨大成就,更好地实施 “十一五”规划,我们用图文并茂的方式,有针对性的编印了《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报告》包括了10多篇反映改革开放三十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的报告,以及针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所撰写的20多篇专题供省政协委员参考。编印了近300个指标、跨5个年度、上千笔数据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为了方便委员们进行省际和国际统计数据比较,我们还根据国家统计局编辑、印制的《国际及港澳台统计概要》,采集了最新主要经济社会指标供委员查阅。这些创新服务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充分肯定。我局“两会”咨询服务点的工作人员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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