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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300000151005222/2025-00719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云南省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08-05-12 00:00:00
  • 文件来源 云南省统计局 文号
  • 名称 省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省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08-05-12

5 月12 上午,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 云南省政府立即召开了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作了题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圆满完成》的重要讲话。

罗正富在讲话中指出,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我省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济普查是掌握省情省力,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政府经济信息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要制定科学的经济普查方案、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普查经费、保证普查人员到位,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

罗正富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要建立经济普查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地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拒报、或人为干扰普查数据的,要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要按照省政府四项制度进行问责,哪一级完不成任务,就追究哪一级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整体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扎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及54个省 委办厅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省级主会场的大会。各州(市)、县(市、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及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由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黄立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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