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云南省统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云南省统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涉及全省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云南省统计局通过门户网站(网址:http://stats.yn.gov.cn/,联系电话:0871-65107932、0871-6510809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网站进行信息查阅。
      2.云南省统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统计”(微信号:gh_c72cdd2113b0)。
      3.云南省统计局通过政府公报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4.云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9号,联系电话:0871—6822680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云南省档案馆(地址:昆明市西华北路119号档案大厦,联系电话:0871—6399264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6.云南省图书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141号,联系电话:0871—65322035,开馆时间详见:www.ynlib.cn/Item/80004.aspx)。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法律法规规章。包括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
      2.组织机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等信息。
      3.统计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修改废止等信息。
      4.统计标准和制度。包括国家、省相关统计标准和制度。
      5.统计数据及信息。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信息。
      6.解读。包括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等信息。
      7.新闻发布。包括新闻发布稿、答记者问等信息。
      8.行政许可。包括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
      9.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包括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程序、相关法规文件、失信人员及企业公示等信息。
      10.建议提案答复。包括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可以公开答复的意见。
      11.人事信息。包括人员考录、统计职称、人事任免等信息。
      12.财务信息。包括局机关财政预决算、预算信息。
      13.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管理制度、应急常识等信息。
      14.规划计划。包括省统计局工作总结及计划、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等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云南省统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云南省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省统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71-65107932、0871-65108095
      传真号码:0871-65108100
      通讯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195号云南省统计局办公楼12楼1213室
      邮政编码:650051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填写《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云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省统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从云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表》,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云南省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3-195号,云南省统计局办公楼12楼1213室,联系电话:0871-65107932、0871-65108095)现场填写《申请表》,并当场提交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传真号码:0871-65108100)。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地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559e71bd-ec86-42a8-a800-86f94f4f469f)。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四)申请办理流程
      云南省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阐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云南省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资料管理中心负责门户网站管理使用,机关各处室、其他局属单位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落实。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3-19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871-65107932、0871-65108095
       传真号码:0871-65108100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云南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附件1 云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附件2 云南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3号至195号

电话:0871-65108420

主办单位:云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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